极品官 第九集 疑犯横尸牢房(一)街谈巷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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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1989年3月下旬,昌南县河埠镇。
  主要人物:
  胡大可:39岁,镇宣传委员,能言善辩,调处本案的关键人物。
  张书记:42岁,诸葛管理区总支书记,有气质,协助处理本案。
  夏主任:30岁,诸葛管理区主任,有胆识气魄,协助处理本案。
  李小安:20岁,盗窃犯罪嫌疑人,年轻气盛、倔强,横尸牢房者。
  潘拐子:30岁,犯罪嫌疑人,自诩狱霸,凶残暴戾、毫无人性。
  另有:群众甲、乙、丙、丁,黄所长,秘书,成书记,韩书记,胡局长,李支书、彪形大汉、李父、李科长,狱犯杨明,李母,死者亲属代表甲、乙、丙、丁,法官等人。
  第一幕:街谈巷议
  (1989年3月22日下午,春寒料峭的大地刮着嗖嗖的北风……。“河埠镇派出所”门口吵吵嚷嚷的,正聚集着好多看热闹的人。胡大可与张书记骑车路经此处,听到人堆里扬出“我们北河村大李湾”几个字,不觉停下车来……。)
  张书记:胡宣委,这吵吵嚷嚷地好像是我们诸葛管理区的人哩,他们该不会是在这儿闹事吧?
  胡大可:那我们现在不忙于下村,先看看去,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是在这儿闹事,我们还得去制止他们!
  (俩人在远处支起自行车车后架,悄悄地挤进了吵吵嚷嚷的人堆里观望打听……。)
  胡大可:(悄声对张说)围这么多的人?我们先听听他们议论、牢骚些什么?
  群众甲:(大声吼叫着)黄所长,你出来!有种你就出来跟我们说清楚,李小安是怎么被你们打死的?一个大小伙子,从七八寸长慢慢抚养成人,多么的不容易,就白白被你们打死了,我们不能就此罢休!
  群众乙:(紧跟着附和说)我们北河村大李湾,这回不怕把事情闹大,我们是个一千多人的大湾,出名的人多,够档次的官多,得到这个死讯后,外面好多人不松气,已经回来了十几个,是专程赶回来打官司的,这回你们公安当官的恐怕不好下台!
  群众丙:(对旁人介绍说)刚才说话的那两人,就是死者的本家哩。是啊!听说头一天活人抓进去,第二天就死尸拉出来,这李小安年纪轻轻的,不打咋死这快呢?
  群众丁:听说这家伙参与团伙盗窃,到处割电线,的确是可恶,应该治罪,可罪不致死吧!我听说还是派出所、看守所的干警动的手,这不是滥用刑罚、知法犯法吗?
  胡大可:(把群众甲拉过一边)这位大哥,我想打听一下,这李小安是谁?哪儿的人?你们为什么在这儿闹?
  群众甲:李小安?今年才20岁,是诸葛管理区北河村大李湾人。昨天因为偷割电线作案,被抓进了县公安局。不料今天上午就传出了他暴死在看守所的消息。
  胡大可:怎么?暴死在看守所?
  群众甲:是啊!这死讯既惊人,又突然,很快通过内线人传到了我们大李湾,我们是他的堂兄,是专程赶来问个明白的……。
  胡大可:(把张一拉)你看,派出所黄所长出来了,我们走吧,被他看见恐怕有所不便。(俩人趁着骚乱不被注意,便从人堆里悄悄退出来了。边走边听见黄所长在大声地解释……。)
  黄所长:(40多岁,大声说)谁说我没有种?谁说我不敢出来?这真是天大的冤枉!你们不是问李小安是怎么死的吗?我现在可以明白地回答你,人被打死是事实,死在看守所号子里也是事实,但不是干警打死的!可为什么要把这屎盆子硬往我们头上扣呢?你们说话无凭无据,完全是在这儿瞎胡闹……。
  张书记:(边走边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李小安死了,究竟谁有理?哪个说得清?只有公安干警凭良心说真话喏!唉,就是说了真话,李小安的家属又能否听得进呢?
  胡大可:(也议论说)看守所是监押犯人的地方,不是死人的地方。‘犯罪嫌疑人暴死看守所’,这叫做‘一石激起千层浪’,不能不引起强大的轰动,这个轰动的效应就是民愤。县公安局,县看守所,和我们河埠派出所,如何向死者家属交待李小安暴死的原因呢?如何善后处理呢?他们这回恐怕不好自说自圆喏……。不过,假如黄所长所言属实,由政府派人出面,帮助他们深入苦主家属之中,从中协调,此事还是可望摆平的。
  张书记:激起民愤的老百姓可不好对付,这个协调人可不好当喏,谁出面谁是“穿蓑衣打火――惹火上身”!走,我们还是下队去,这是有人操心的事,我们多一事不如小一事。
  (胡、张二人跨上自行车,行驶在乡间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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