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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这里注册会员 主要人物:(以剧中出场为序)
胡火生:28岁,农民,瞎子(原告)的亲哥,原告方的代言人。
大伯:58岁,农民,瞎子的堂伯,原告方的代言人,见利忘义。
胡大可:35岁,埠街乡副乡长,机智,打蠃官司的主要策划者。
程南方:32岁,埠街乡副书记,大专文化,打蠃官司的策划者。
李九:23岁,农民,埠街彭台村建筑队队长,受害人的雇主。
郭经理:38岁,襄樊市建昆公司经理,独断,被告方法人代表。
王主席:44岁,女,被告方工会主席,有心计,事故主要协调人。
胡水生:19岁,埠街忠心村农民,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即瞎子)。
另有:乡党委李书记、瞎子姐夫、邮递员、胡工长、陈工长、甄科长、顾科长等人。
第一幕:急赴襄樊城
画外音:八十年代中期,随着党中央关于农村改革政策的深入人心,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巩固完善,埠街乡的能工巧匠和剩余劳力,纷纷响应党的号召,进城‘务工经商,勤劳致富’。为了支持和维护农民在务工经商中的合法权益,于是就发生了乡干部进襄樊城‘打官司’的事件。
(1985年6月底某日早,“昌南县埠街乡政府”里,来了老少两个农民,乡党委李书记和胡副乡长接待了他们……。)
胡火生:(年轻人自我介绍说)领导们啊!您们是父母官,可要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啊!我叫胡火生,这是我大伯,都是忠心村王家湾人。今年3月19日,为了脱贫致富,我弟弟胡水生加入了彭台村农民李九所组建的临时建筑队,前往襄樊市建昆公司承包的耿坡粮库工地做工,高高兴兴的上工不久,没想到却惨遭不幸,年纪轻轻的就被弄瞎了双眼……。(说着说着眼泪就出来了……。)
李书记:(插话说)火生啊,我先纠正一下,旧社会的干部叫“父母官”,新社会的干部叫“公仆”,我们乡干部也是人民的公仆,你坐下慢慢说,慢慢说。
胡火生:我家水生的眼睛是怎么瞎的呢?4月8日上午,弟弟他们在李九的带领下,到粮库工地搭脚手架,准备粉刷顶棚。我弟弟站在离地6米多高的‘人’字型屋架横樑上,从地面向上扯钢管时,绳子突然崩断,正在用力的弟弟身体失重,从樑上摔下来了,当场就跌断了左手,脸部也埋进了石灰堆里,双眼、满脸净是石灰浆。经市建昆公司(就是彭台村农建队的甲方)派人送往襄樊市一医院治疗,现在断手虽然通过接骨复了原,可双眼却被石灰浆的强烈碱性烧瞎了。看来,我弟弟的终身残疾,已成定局了啊……。(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
大伯:(见火生哭得说不下去,忙接口说)6月19日,我侄儿水生,想到自己双目失明治好已经无望,日后生计还未得到妥善安顿,我回家后又怎么办呢?于是不愿返乡回家,出院后由招呼他的姐夫哥牵着,住进了甲方单位——襄樊市建昆公司的招待所,这一住已十多天了。开始的时候,这个公司的主要领导花言巧语,准备设法把他推出了事,后来眼看推不脱,就坐卧不安了。不断地打电报催我们家属,要我们快去把他们从襄樊接回来。你们领导说说,我们能去接回来吗?他已双目失明,问题又没有得到解决,接回来又怎么办呢?我们不是不想接他回家,我们的意见是,生计问题不解决,坚决不能回家!您们领导可要为我这苦命的侄儿做主啊!(说着说着跪下来了,火生也跟着跪了下来……。)
李书记:(连忙搀起二人)你们反映的事,我们已从对方的电报中知道了个头绪,但没有这么细,今天听来,的确很凄惨,我为水生的不幸深感同情。这事该怎么办?待我和乡里的主要领导商量以后再定,你们先回去等候我的消息吧!
胡火生:那您的消息可得快点来啊!(然后与大伯离开了乡政府。胡火生前脚出门,邮递员后脚骑车进了乡政府……,)
邮递员:(高喊)李书记,加急电报!又是襄樊来的!(李书记接过电报……。)
李书记:(阅后面色凝重地望着胡大可)胡乡长,(同时叫来了乡党委副书记程南方)程书记,这是襄樊市建昆公司郭经理第三次发来的加急电报,急切请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派领导前往襄樊市,配合他们做好瞎子的调解善后工作。就我看,本着对他们公司和对本乡农民负责,对乡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支持,我们是得指派领导前往了,何况,刚才苦主胡水生的亲属也来要求过。这任务我就交给你们两人,去后,要摸清情况,知己知彼,既要维护伤残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配合昆公司做好事故的善后协调工作。他们――也就是甲方单位与受害苦主之间,看来,少不了要打一场官司,你们去的身分是协调,但一定要公正!万一对方完全不尊重农民权益,你们应该出面维护,直接与他们上法院打官司。明天你们可以动身了!(胡、程二人点头应声而去……。)
(7月1日,列车在汉丹线上奔驰,车厢里胡大可和程南方靠窗对坐着,身边对坐的是火生和大伯。他们心情都很沉重,很少交谈,也无心观赏窗外广阔的田原美景。胡大可左手托腮,两眼无神地望着车厢顶棚;程南方头靠车窗,似睡非睡;从他们右手夹着正在缭绕的香烟来看,说明都已陷入了沉思……。)
画外音:是啊!受命前往襄樊的乡干部胡大可和程南方,在这飞驰的列车上,此刻正在想些什么呢!他们想着将去的襄樊,这一伤残事故的责任该谁负呢?才19岁就双目失明的胡水生,往后日子该怎么过呢?这场官司将会怎么打……?
第二幕:繁杂的准备
(7月1日下午,他们走出襄樊火车站广场,乘公交车在距离市建昆公司前两站的地方下车,住进了一家中档旅社……。)
胡大可:(告诉随行的火生和大伯说)我和程书记暂时住这里,因为我们需要在这里做些调查与准备工作。打官司嘛,不能盲目到场,必须知己知彼才行!至于你们,先去昆公司招待所和瞎子他们一起住下来等着再说。明天叫李九(一直在瞎子身边陪护的农建队队长)早点儿过来,带我们去事故现场看情况。对公司方面,我们来后的行踪要保密。不过,公司领导要问的话,就说我们乡领导7月4日可能到达公司。(火生和大伯应声而去……。)
程南方:(他们走后与胡商议)这场造成人身伤残的官司是否到法院去打?我看可以视昆公司的态度来定!应该说,他们是怕把事故捅到法院的,这种惧怕心理反倒对我们有利。
胡大可:但是我们必须主动查清事故的前因后果,掌握法律政策依据,才能控制整个官司的主动权,实事求是地参与处理。所以,我们应该认真积极准备。依我看,首先一步是查清事故。
程南方:对,第一步我们就这么办……。
(7月2日上午,由李九引路,乘车领胡、程来到了出事地点——市建昆公司承建的耿坡粮库工地……。)
胡大可:(站在工地上问)李队长,这里怎么没开工?
李九:自从事故发生后,就一直停工至今。
程南方:那最好,事故的原始现场还未被破坏。
李九:(突然手一指)你们看,那根被扯断的草绳还在半空悠悠地悬着哩……。
胡大可:(问李九)这旁边当时正在施工的地方,扯灰用的也是这些草绳吗?
李九:(手一指)你看,整个工地都是这些草绳。
胡大可:李队长,这里的安全网呢?怎么没看见?
李九:我找甲方要了的,但他们不给!
胡大可:这扯灰和扯钢管的草绳是你们自己买的吗?
李九:不是,是他们发的。
胡大可:(解下其中一根草绳,连同那根出事的断草绳一起塞进了自己的提包)环视整个施工现场,我没有看见一副安全网,就连搭脚手架出事的‘人’字型屋架梁上,也没有安全保险带。可以想象,工人们当时就是在这危险的半空中,冒险违章作业的。
程南方:李队长,你们农建队与甲方(市建昆公司)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拣最重要的内容说给我听听。
李九:一切设备由他们提供,我们只负责做工,如果出了工伤事故就由我们自己负责。
胡大可:(用不屑的眼光看了看嘴上没毛的李队长)哼,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把人都搞瞎了,我看你这回怎么负责!
程南方:李队长,甲方公司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呢?眼看这么危险就没有吭声吗?
李九:他们说跟我们签了做工合同的,所以平常很少打照面,到完工验收时才来。
胡大可:(指着眼前一堆摔有人迹的石灰)从出事的这儿到那个自来水管只有20多米远,你们为什么不把胡水生扶去用水管冲洗眼睛呢?如果及时冲洗,眼睛恐怕不会瞎吧!
李九:当时,都是几个年轻人,没有这方面的经验,都吓得六神无主,就去找住在水管旁边的医疗室宋医生,因为他是公司派到这儿来的医生。我们求他,指望他,他却根本不把这当回事。见他不理睬,我们只好去找管工地施工的老丁,老丁才弄车把胡水生送往市一医院……。
胡大可:(捏着指头算了一下时间账)从事件发生到进医院,胡水生的伤情被耽搁了两个多小时,眼睛在石灰强烈的碱性作用下,岂能不瞎呢?事发后,纵然说去医院来不及,宋医生若能及时把他拉到水管旁边冲洗一下,眼睛也不至于瞎啊!
程南方:(无比气愤地说)看了这现场,听了这情况,简直叫人气炸了肺!没有我们农民进城打工,哪得广厦千万间?简直把农民太不当人!这宋医生见死不救,哪有一点儿医德?耽搁水生医治一时,却误了他一生啊!我们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啊!
(7月2日下午,胡大可、程南方专门走访了鄂建一公司襄樊分公司。该公司某工地的胡工长――即胡大可大哥,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胡大可:(兄弟寒暄后,开门见山说)大哥,我这次是因公出差而来,既要叙兄弟亲情,还要找你帮忙。这是我乡里的程书记,我们为一起建筑工伤事故从家乡而来。我想,处理这类事故上面应该有文件依据,你们单位是省内的头号建筑公司,肯定可以找到这类的文件或者法规,就请你帮忙查一查。
胡工长:(40多岁,爽快地说)查这方面的资料应该不难,再说,我大小还是个上百人工地的工长,说不定我这办公桌的抽屉里就有,万一我这儿没有,我再去公司资料室里帮你们查!(一会儿,他竟找出了一堆文件和资料)二弟,你们自己看一看,哪些对你们有价值?
胡大可:(边查找选择边自言自语)嗯,《湖北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这个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个也有用。咦,国务院国家城建部[84]第405号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城乡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吉林省对两起建筑物倒塌的重大事故案的处理报告的通知》,哈哈,这个最有价值,我们这起事故跟它很类似!还有这,这,我也要!这下可好了,我们打官司有依据了!(边说边用报纸把有用的资料包了起来……。)
(当日晚饭后,某旅社房间里,胡、程二人正在灯下认真地阅读所获的各种文件资料……。)
胡大可:(突然高兴地)程书记,你看这份国务院[84]405号文件,我来给你念一念:‘吉林省辽源市植物油厂圆筒库和图门市百货大楼这两起倒塌事故,共死12人,伤4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为了惩处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官僚主义者,人民检察院和地方行政机关对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和渎职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判刑、撤职和开除党籍的处理……’。我认为,这个文件上通报的两个案例,与我们耿坡工地发生的伤残事故有着许多共同之处。
程南方:好,不光文件找到了,相关的案例也找到了。另外,还有这些法律、政策文件我们都得认真地学一学。充分掌握这些理论依据,能为我们打赢这场官司树立必胜的信心。走,到我那老乡家里去一去,他还是被告方下属工地的工长哩!
(当晚八点后,在市建昆公司某职工宿舍里,程、胡拎着礼品登门拜访,主人陈工长热情欢迎……。)
程南方:(互致问候后,开门见山说)陈工长,您跟我是同湾,咱们是地地道道的老乡,我们从老家到襄樊来,是为一起在你们公司发生的建筑工伤事故而来。‘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才到府上来’。我们想找您了解一些情况,请您帮个忙。
陈工长:(很亲热地说)行!既是老乡关系,客气话就别说了,不是为这事,请你们也请不到啊!你们想问什么?就直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们!
程南方:好,谢谢!‘耿坡事件’你知道不?
陈工长:这是我公司领导目前最头疼的事,我哪能不知道?
程南方:我们主要想问一下你们公司领导对‘耿坡事件’的处理态度,‘耿坡事件’所要涉及的工地领导和管理人员情况,以及你们公司过去的赔偿惯例。(陈工长一一作了回答……。)
胡大可:(离开陈家走在襄樊灯火辉煌的大街上)程书记,你这个‘内线’(老乡)好哇!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两人相视大笑……。)
(7月3日,胡、程所住旅社的房间里。有李九、胡水生[瞎子]、胡火生、大伯、水生大姐夫……。)
程南方:今天我们准备花一天时间,开一个内部协调会,主要就工头李九与民工胡水生之间的责任事故、经济赔偿等问题,进行调解处理。你们双方各自充分发表意见,形成一致后,我们再以乡政府的名义起草一份《协议书》。如果来襄樊的这场官司打输了,我们就用这份《协议书》来处理李、胡之间的事故纠纷。胡乡长,我主持,你做笔录……。
(直到下午5点多钟,综合李九、胡水生和亲属,以及乡干部几方面的意见,摆事实、讲道理,才达成了协议……。)
胡大可:(起草完毕后宣读)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已查明,在‘耿坡事件’中,导致胡水生的伤残,作为农建队长的李九,明知不具备开工条件,又不向甲方请求,却带领工人违章冒险操作;出事后又未及时用水冲洗排除后患,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这场官司最后的结果,不由甲方――襄樊市建昆公司负责赔偿的话,为了瞎子日后的生计,李九作为这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每年400斤稻谷的数量,一直赔偿到瞎子去世时为止。
二、不论年景好坏,李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按期将干、白、净、饱的好谷送到瞎子家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
三、如果李能按时按质按量执行,瞎子不得擅自‘加码’,更不得到李的家中无理取闹。如果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执行,瞎子才可上门责问索讨,并受到乡政府的权力保护。
四、此协议在执行期间,李、胡双方因故有一方死亡的,则协议同时失效。
当然,此协议必须在甲方公司(即市建昆公司)没有赔偿理由的前提下才有效。
程南方:《协议书》胡乡长刚才已经给大家宣读了,要是没有意见,你们双方的当事人和乡领导就在上面签字吧!(各方表示无意见,最后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画外音:三天的住店时间,认真的事故调查,对法律和文件的学习,客观合理的内部调解,繁杂的准备工作,为他们后来能够始终掌握主动权,进退自如地赢得这场难打的“官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幕:难打的官司
(7月3日下午,襄樊市建昆公司会议室,有20多人正在开会,讨论发言各抒己见……。)
郭经理:(最后总结说)为什么要开这个预备会?为什么请大家来共同研究讨论这件事?因为我听说瞎子所在乡的书记、乡长明天就要来,所以今天开一个中层以上干部会,主要是为‘耿坡事件’统一口径。现在大家已经明确,我们的口径是‘责任事故在对方,一块铜板也不能赔’!尤其是有关的同志要按这个口径,把‘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集体决议’的材料准备好。至于来客接待和善后调解工作由工会王主席负总责……。
王主席:(以女人特有的声调献媚说)郭经理,请放心,不就是鄂北乡下来的两个土干部么!有什么不好打发的?他们乡下人,哪见过什么世面?(众人也随声附和地说)那是,那是!
郭经理:既然大家说好对付,我就放心了,明天就看你们的了,今天的预备会议就开这儿,散会……。
(7月4日上午,胡、程结账离开某旅社,住进了昆公司招待所……。下午,昆公司会议室里,坐着程南方、胡大可,李九、瞎子及其哥哥、姐夫和伯父。界线分明的对面,坐着昆公司方面的有关负责人。气氛显得生分和紧张……。)
郭经理:(自我介绍说)我公司是本市的国营大企业,我是本公司的经理、法人代表。我来介绍一下(边介绍边指),本公司在座的还有工会王主席、劳资科甄科长、安全设备科顾科长、负责耿坡工地的易队长和吴书记。还有你们――我们的乙方包工队李队长,被伤者家属和乡干部,该来的听说都来了,这是我们两方面的首次接触。这个,这个,啊……。
胡大可:(悄声对身旁的程说)这人说话打着官腔,大大咧咧的,一副主人公居高临下的派头!明显的错误是,把‘请来的客人’――乡干部,也当成了他的‘对立面’……。
郭经理:下面我们正式开会,首先由劳资科甄科长代表本公司,宣布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后形成的两个文件……。
甄科长:(旁若无人直截了当地说)我宣布的这两个文件是经过我公司专班调查、集体研究形成的,就是关于‘耿坡事件’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内容是……。
郭经理:(紧接甄的发言后作了一锤定音)刚才所念的这两个文件,事实清楚,是本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后形成的。根据这个《意见》,这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一切应由李九的农建队自行负责!关于对胡水生的赔偿,由李九去与胡水生面商,(郭目视胡、程)你们两个乡干部看有什么新的意见?
胡大可:(突然站起来,面对程南方眨眼说)程书记,我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今天晚上就可以乘火车回乡政府喏!因为‘耿坡事件’的处理意见他们早已内定形成。(接着转过身来质问说)请问郭经理,既然你把一切结论都做好了,还连续几封电报请我们从老远的地方来干什么?贵公司是个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乡干部无事可干么?走,我们走,就让你们这样去处理吧!(话音一落,矛盾双方都吃惊地同时站了起来……。)
程南方:(很快会意,也接口附和说)对,对,对!我俩是多余的,该走了!(并关上笔记本,夹起公文包,起身欲走……。)
(顿时,刚才还端着架子稳坐着的昆公司各个头头,“哗啦啦”地一个个连忙站起来带和……。)
郭经理:(尢为紧张,抢先下位拉着胡、程)不能走,不能走,坐,坐,坐!程书记、胡乡长,您们二位是我们专门请来的客人,你们还没有说话呢?怎么能走呢?有意见可以提,可以提,我们不对的可以更改!
大伯:(也挽留说)是啊,是啊!你们怎么能走呢?你们一走,我们这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农民,不更是黑天无路了么?
(在“原、被告”的一再挽留下,他俩才重新回到座位……。)
程南方:我首先声明,既然把我们请来了,就应该听听我们的意见,你们再作公正的结论;就应该相信我们俩,是一级地方政府派来帮助你们协调的。我俩的原则是,出以公心,既不偏袒他们个人,也不迁就你们公司。而且,不是你们再三有请有接,我们还不会来哩!以我们俩的身份,都是大专文化,国家干部,绝不是来扯皮闹事的。下面,我请胡乡长作代表中心发言。
胡大可:(开门见山)既然郭经理很大度地说,‘不对的可以更改’,那就恕我直言了。我首先要否定的是,贵公司单方面形成的《调查报告》不实!这种不实还不需要去现场求证,因为前后文本身难以自圆其说,有五处明显自相矛盾的地方,仅贵公司的《调查报告》本身,就能反证出‘耿坡事件’的真相……。
(接着胡针对五处‘不实’,滔滔不绝地逐条剖析,驳得公司方面的领导一个个张口结舌,面面相觑……。)
郭经理:(有点坐不住了,慌不择言地说)这,这,这个调查报告是甄科长写的,他,他的水平有问题,可以叫人重……重写。(甄科长在旁被窘得满脸通红……。)
胡大可:(开怀大笑说)甄科长就是真科长,不是假科长,写的是真情实事,没怎么弄虚作假。虽然把调查报告写得自相矛盾、不伦不类,但他毕竟从侧面反衬了当时的真实情况。重写?那倒不必。只能越描越黑,越写越假。况且,能做证明材料的干部或者职工都是你们自己的人,难道贵单位还会有不为自己公司说话,反倒去帮助一个与己完全不相干的农民说话的大傻瓜吗?不过,我们还真得谢谢劳资科的这位甄科长,是你帮助瞎子把真相搞清楚了啊!哈哈,哈哈!(不仅甄科长,在场公司领导都被胡挖苦的笑声搞得面红耳赤……。)
胡大可:为了让你们心服口服,我想作进一步的阐述。你就是用水平再高的人重写《调查报告》,也违背不了基本事实:第一,按《湖北省建工厅建筑实施细则》的施工要求,建筑物达到3米以上的应有安全设施。而他们在6米以上施工,却没有安全网,搭脚手架也没有保险带。应该用机械吊灰他们却用人工扯灰,扯灰绳又不是规定的棕绳而是草绳(胡边说边从自己的提包里取出带有石灰渍的旧草绳往桌上一放),不错,从你们双方签定的所谓‘合同’上看,他们负责施工,你们负责提供设施。可从事故现场扯断的这根草绳看,你们给的这种草绳符合要求吗?你们提供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吗?在无安全设施,开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贵公司技术人员丁某,却不顾乙方农建队长李九的反对,强行要求他们冒险违章高空作业,现在出了事,还能在确凿证据面前推卸责任吗?你们领导的安全观念如此淡薄,导致今天害得年轻的小胡就双目失明,明天还不知会害得你们哪位职工的家庭里,中年丧夫、幼年亡父、家破人亡啊!
第二,事故发生时,施工现场本来就有贵公司医疗室的宋医生在场,既有责任,又有能力及时处理,可他却不予理睬。这既不把民工当人看,又未尽工作职责;既无人格又无医德,以致贻误治疗时机,导致胡的眼球被石灰浆沧坏。且不说这位宋医生有没有做人的良知,若尽一点儿职责或者医德,胡水生会是这种严重后果吗?你们领导平时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体现到哪里去了?你们在那儿设一个‘工地医疗室’只是为了蒙哄、应付上面的吗?难道你们能够推得一干二净么?
第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甲款规定:‘单位计算工人人数时,应包括工资制、供给制人员及学徒工、临时工、试用人员在内’。当初,你们与他们签订了做工合同,他们就是你公司工人中的一员,就应该按该《条例》的第三章第12条规定执行:‘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应按本人工资的75%,供养到死亡时止’。
(胡出示的证据,引用的法规文件条款,使昆公司在座的头头们无不面现惊愕之色……。)
王主席:(附耳对身旁的郭经理说)胡乡长好厉害,竟然比我们还熟!如此精确的的建筑行话,竟想不到能够出自一个土干部的口中,看来,乡干部还不可小看啊……。
胡大可:(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气氛)我的发言快要收场,鉴于‘耿坡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和上级有关文件条款的明确规定,请贵公司撤回《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处理意见》,重新研究新的处理意见。郭经理,我们就等候你们正确的答复了!
郭经理:(沮丧地说)好吧,就这么办,散会……。
程南方:(走出会议室后高兴地说)胡乡长,你一番精彩的发言,一场事故责任之争,在被告的默认下初步结束喏……。
郭经理:(对留下未走的‘被告们’说)竟想不到今天的首轮会谈,我们会败在乡干部的手中,他们毕竟是外行啊!我不甘心就这样失败。因为,传出去不好听啊!尤其是对集体对个人都不利:公司要赔偿经济责任,上面要追究领导者(包括在坐的各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散会以后,你们都回去好好想想,有什么新招数,争取在下一轮会谈中拿出来!
王主席:我对乡干部本来是不以为然的,哪知他俩首次登场就‘出手不凡’啦,竟然搞得我们很被动!不过,郭老板,你别灰心,官司在我们这儿打,我们是东道主,占着地利,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么?但是,这官司却不可捅到法院去,不然个人名誉地位和公司的信誉,难保不被损害,因此这场官司应采取‘拉锯式’会谈的方式来打……。
郭经理:(无奈说)那就依你的,‘拉’一步算一步吧……。
画外音:所谓‘拉锯式’会谈,就是每讨论一个议题,往往要经过双方的屡次说理,在共同认定的前提下,会谈才能向前推进。因此,时而双方据理力争、激烈辩论;时而互不相让、陷入僵局;时而中断会谈、清理思路;时而又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有说有商量。以至农村来的这一行人,从7月4日到12日,在‘被告方’整整打了8天的官司……。
(7月6日,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二轮会谈,双方各自据理力争,争得脸红脖子粗……。)
王主席:(从文件夹中拿出一分资料振振有词地说)这是我们最初跟农建队队长李九所签的‘合同’。你们看,‘合同’中有这样一句原话:‘出了事一切由农建队负责’。这句话,算不算数?你们作何解释?
郭经理:是啊,白纸上了黑字,还能反悔?!
胡大可:(毫不客气地反驳)请你们不要拿‘合同’大做文章!第一,合同未经法律机关公证,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同一张废纸,不信,我们一起去法院问问就知。第二,即使是公证了的合同,也应该是双方在各负其责的前提下,注意,是‘各负其责’,如果农建队出了问题,才能自负其责。而作为公司的一方,你所负的安全责任在哪里呢?
李九:(突然插话反驳说)胡乡长说得是啊,‘合同书’我这儿也有一份哩!(扬了扬手中的合同书)‘公司负责提供一切设备(包括安全设施),农建队负责做工,保证质量和时间完成任务’,这也是原话啊!你们提供的“安全设施”又在哪儿呢?
胡大可:我继续刚才的话题,第三,按照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第405号文件所追究的,‘事故之所以不断发生的原因有四种:(1)是与某些施工单位只求多赚钱,不顾质量,有章不循,无视党纪国法的错误经营思想分不开的;(2)是与这些建筑单位技术质量差,管理水平低,安全法规观念淡薄所分不开的;(3)是与用人单位在与农建队签订合同时,只订工程进度,不订安全措施,满足于农建队发生工伤事故概由自己负责的合同,既不报工伤事故,又不影响经济效益,出了事故与己无关,因而在安全技术上帮助不够,指导不力所分不开的;(4)是与某些领导机关严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对事故责任者查处不力,姑息迁就的软弱涣散状态有直接联系的。有的发生事故长期拖延,不予处理;有的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不追究主管部门和领导者的责任;还有的大事化小,该移送司法机关惩处的未移送等等’。(胡把所念的文件往会议桌上一扔)那么,这个文件所要追究的四种原因,是否与你们单位对得上号呢?如果你们认为不对号,还想推卸责任、对瞎子置之不理的话,我提议,别在这儿浪费时间了,与其在这儿唠唠叨叨、久议不决,不如换一个环境通过法律去解决!
王主席:(小声嘀咕)我们哪敢上法院?不是自找麻烦吗?
郭经理:(小声跟身旁的王主席商量说)胡的话不可小看呵!如果固执己见、心存侥幸心理,恐怕没有好结果,那只会把漏子越捅越大,我们见好就收吧?(王主席点了点头……。)
郭经理:(继而大声宣布)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儿,明天再来讨论如何赔偿的问题吧!
程南方:但是,我们还有个条件,必须追究那个没有人性的宋医生,因为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恶劣后果!
郭经理:(也恨恨地答)行,我们先研究一下……。
胡大可:(与程南方在居室商量)要求他们赔偿,我权衡再三,既要考虑公司的赔偿惯例和经济难度;又要考虑瞎子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保障。我们不能漫天要价,还得讲究实事求是,开出的价码,还需原、被告两方面都能接受,你说对不对?
程南方:我同意你的看法!我为瞎子算了一笔柴米油盐和日常生活的费用账,按最低标准每月20元的生活费,一年需240元,10年需2400元,瞎子今年19岁,只算他活60岁,还有40年,需要9600元。不过,我分析估计,赔偿9600元公司方是难以答复的,争取4—6千元却是可能的。若能实现,采取存款按月吃息,瞎子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
胡大可:好!我们就朝这个赔偿目标去努力!
画外音:此后多天,双方在事故原因、赔偿责任共同认可的前提下,持续讨论的是‘被告方’该给瞎子多少赔偿费的问题。随着‘谈判’的一次次‘深入’,胡乡长、程书记如同被公司的领导层‘众星捧月’般,生活招待的‘档次’越来越高,就餐环境不断更新,几乎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某日中午,郭经理失魂落魄地来到胡、程的住所……。)
郭经理:你们乡里几个人把瞎子牵到我家里闹事了,跟他们好说歹说,他们都赖着不走,这对我的影响多不好啊,请您们快去帮我解解围吧!(胡、程会心的一笑……。)
胡大可:郭经理,怎么?堂堂的法人代表,还怕他们闹?
郭经理:咋不怕呢?你们做点儿好事,帮我去解解围吧!
(胡、程与郭一起来到了郭经理的家……。)
胡大可:(故作恼火地训斥瞎子及其亲属说)谁叫你们来这儿瞎闹的?赶快撤,再不撤,我和程书记可不管了!(经胡一吼,他们牵着瞎子匆匆地离开了郭的家……。)
郭经理:(送胡出门时)你好走,感谢你把他们轰走了!还是乡领导的威望高!
程南方:(下楼后诡秘地一笑说)胡乡长,你这一曲‘捉放曹’的戏演得好哇!
胡大可:老话说‘水不急,鱼不跳’,不演这一曲,法人代表能加快与我们的谈判步伐么!(二人大笑而归……。)
胡大可:(某晚睡觉前,对程发表感慨说)程书记,你发现没有,通过几轮的谈判较量后,我俩由开始的被他们冷落逐渐转化为热烈而优厚:从最初的手持碗筷在他们公司的大饭堂里,被人幺喝着凭票排队买饭,到被他们请入饭堂二楼雅厅由领导作陪,直到后来被请进襄樊市内一流的有些餐厅雅座。这说明了我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也在随着谈判的成功而升级啊!
程南方:吃喝倒是事小,却说明我们乡干部的‘身价’在上涨!他们也发现――我们这两个‘土干部’,并非等闲之辈啊!(说完两人相视大笑……。)
画外音:在以后各轮的拉锯式会谈中,由于胡乡长、程书记一再坚持算账对比,坚持换位思考、人道地对待瞎子,迫使昆公司一再让步,从最初赔偿的700元升到1300元、1700元、2300元、3400元、直到4200元,而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然而,正当下一轮谈判准备继续上升加码时,胡、程突然感到形势发生了变化,而且是内部的阻力越来越大……。
胡水生:(一天谈判会议结束后,被大伯牵到了胡、程的房间)胡乡长、程书记,感谢您们的大恩大德,帮我讨回了公道,打赢了官司。今天公司已经答复赔偿4200元,我看就此罢手吧,别再为我费心啦!他们(我的几位亲属)来襄樊已十多天了,都闹着要回家,怕误了双抢季节,我看这官司就算了吧!(一席话说得胡、程深感意外,面面相觑、愕然、不解……。)
大伯:(不容胡、程解释便抢过话头)是啊,是啊!我听他们公司内部的人说了,人家事故死了个人也只赔了1700元,我们还赔了4200元,就是很不简单的。你们这官司算是打上头了,哪怕还打它十天半月,也是这个数。这样再往下干耗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你们是国家干部,可以不靠种田吃饭,你们耗得起,我们可耗不起了!(这话说得胡、程气得要跳起来……。)
胡大可:(尴尬地摇了摇头,气愤地说)行了,行了!你(指着大伯)说这话,有良心没有?我们每日唇干舌燥、绞尽脑汁、辛辛苦苦与他们谈判,又是为了谁呢?不就是想为你侄儿多赔几个钱吗?我们这是‘驮你过了河,摁了你的卵子’,吃力不讨好哇!这不,倒落下不是了?我们是埠街乡的书记、乡长,丢下全乡的工作不管,来襄樊十多天,我们也耗不起啊!既然你们‘苦主’都说算了,我们继续往下争,还有什么意思呢?(望着瞎子被大伯牵出房门,胡、程一脸茫然,伤感不已……。)
(7月12日,在襄樊市建昆公司会议室里,双方举行了最后一轮‘谈判’……。)
胡乡长:(与程耳语说)程书记,我们还是‘遵苦主所嘱’见好就收吧,有这个赔偿额就行了,说明我们已经作了最后的努力,你说呢?(见程点了点头,便站起来说)贵公司能给瞎子赔偿4800元,已是仁至义尽了,我们代表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4800元,就以这个赔偿额,宣告这场官司圆满结束吧!
程南方:(见对方奇怪的神态)怎么?不相信?他说得对!
(胡、程的表态,‘被告’们深感意外,只有徐娘半老、丰韵犹存的王主席抿着嘴儿暗自笑了……。)
(为了以示庆祝,当晚,在市内一家豪华酒店里,‘被告们’作东,为乡干部和‘原告们’饯行,一个个开怀畅饮……。)
王主席:(从酒店出来后,个别对胡讲)胡乡长,我为你们惋惜啊!我算定没有这个数(伸出六指)你们是不会收场的……。
胡大可:是啊!我们的目标起码是6000元,可人家嫌钱多喏,阻止我们把官司继续往前打啊!(王听后得意地大笑……。)
胡大可:(感到不解)你笑什么?怎么这得意啊!
王主席:我笑,我笑你们出了内奸,帮我们攻破了堡垒。那个大伯真是个见识浅啦,我送了他一件外套,给了他三十元钱,他就被我收买了。我还陪他上了一次馆子,有我这么漂亮的女人陪着,这个老色鬼还美死了哩!其实,花这钱都是郭经理给的。想不到几十元,发挥了两千元的作用喏!哈哈,哈哈!哈哈……。
胡大可:(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轻松地一笑)我还得好好感谢你喏,要不是你的‘策反’技俩高超,我们还得继续费劲啊!临走前你不透露,我和程书记还会一直蒙在鼓里啊!哼,你们在‘谈判桌’上搞不赢,却想出这种歪点子,你们也不算是光明正大啊!哈哈,哈哈!(王主席反被笑得满脸羞红……。)
王主席:不过,我,包括郭经理他们,还是非常佩服你和程书记的才能和胆识,佩服你们为民请命的敬业精神:赔偿费的七番更改,从最初的700元到最后的4800元(1985年时,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得来是多么的不易啊!何况,在我公司的历次赔偿惯例中,哪怕是死亡赔偿,最高也没有超过1700元啊!
胡大可:(宽和地说)能被你们城里人看得起,我们乡下人很高兴。瞎子的事让你们多破费了,我们还不好意思哩!(胡、王互道珍重握手而别……。)
画外音:这场官司打到最后,昆公司授命工会的王主席以金钱和赠物的方式,暗中收买了受害方的主要谈判代表大伯——这个本是前来‘帮助侄儿打官司’的人,却做反面工作和离间煽惑,致使胡乡长和程书记在内外压力的干涉下,只好以4800元的赔偿而宣告结束。
第四幕:圆满的结局
(7月14日清晨,胡、程等一行7人登上了返回家乡的列车……。黄昏时分,埠街乡政府里,一片喜气洋洋。乡党委李书记亲自为从襄樊回乡的7个同志泡茶……。)
程南方:(给领导汇报说)这次的襄樊之行,大体情况是这样的……。(最后总结说)我俩以政策和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合法合理地与昆公司打了一场‘法庭外的官司’。虽然难打,尤其是环境氛围对我们不利,但结局却使我们心情舒畅!
瞎子:(非常感激地说)如果没有乡里两个领导为我劳神费力,赢得了我一个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4800元的人身赔偿费,我哪能生有所养、终身有靠啊!这嘛,起码算是把我这摔破的泥饭碗给补起来了,我还可以继续往前混喏……。
李九:感谢胡乡长、程书记,以对襄樊昆公司成功的索赔,取代了我每年400斤粮食的赔偿《协议》,使我终身难忘,这对我是个莫大的解脱啦!要不,他瞎子活到100岁,我每年400斤谷,送到哪天才是个头啊!(说着说着笑了起来……。)
大伯:就是我,我愧对我这侄子,也愧对乡里领导,帮了倒忙啊!我不该贪图小利,被王主席的花言巧语收买了。更不该心生邪念,被她的姿色所迷惑,我是越老越糊涂啊……。
胡大可:(宽容地说)算了,过去了的事,就别再提了。
李书记:听说你们这官司挺难打的?
程南方:当然啦!说是“打官司”,可是原告、被告都没有上法院,但这场官司却比上法院还要难打……。
李书记:胡乡长和程书记圆满地调解了这场官司,不负组织所托,体现了乡干部敢于进城打官司、并且还能打赢的不凡气质。我代表埠街乡党委、乡政府感谢你们,为农民讨回了公道!
画外音:而作为赔偿单位的襄樊市建昆公司呢?10天之后,给埠街乡政府寄来了信件和4800元的赔偿汇款。信中拜托将钱代为转交给瞎子本人,尤其是感谢胡、程二位制止了瞎子及其家属进入公司主要领导干部家中的纠缠和闹事,协助他们了结了这桩使他们头疼几个月的悬案。同时附有一份《关于处分医生宋某某的公司决定》,宋医生受到了记大过和降工资一级的处分……。
(收到汇款的当夜,埠街乡政府胡大可的寝室里,胡正在灯下奋笔疾书地写着回信……。)
画外音:胡乡长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耐人回味的话:‘由于一桩不幸的事故,把我们从远隔数百里之遥而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处理瞎子的善后问题,我们分别代表组织并肩进行了为期一周多的紧张工作。在我们一生的历史长河中,谁也意料不到,素不相识的我们,会以这种方式见面。这种见面的方式虽然令人尴尬,但结局却充满了轻松和愉快’。
(本集完,欢迎您点看续集“王氏暴死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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