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日月记
作者:明日,最后更新:2008-8-7 18:30:44

正文



  当再一次回顾动笔之初,少年时的激情和浪漫依稀,《大宋》创作的时间跨度如此之长,唯一的好处就是融入了明日由青春走向成熟的各种感悟,相信很多伴随着大宋一同成长的朋友都有这样的体会。

  正因为创作的跨度过长,而明日又是一小段一小段的写,所以很多朋友对情节的记忆也出现了断层,于是明日在延续创作原定的一百零八章的同时,决定将已发的修订成回——正好是三十六回(在此向金大师敬拜,那劳什子的甚么文学院院长不当也罢)。

  以电影名字命名章回是《大宋》创作的灵源之一,所以明日不会改,正如很多轻狂的少年走向社会后被磨去了很多棱角,但总有一两个棱角犀利不变。前三章的名字依次是《迷失的世界》——侏罗纪2、《我是谁》——成龙、《明日帝国》——007,明日思来想去,既然《大宋》最终将以三十六部电影命名,那每部电影一定要是经典中的经典才行。

  成龙电影贯穿了明日的整个青春期,相信很多同龄人也是如此,成龙电影的颠峰作品自然不止一个,但明日永远忘不了的是那一幕:他冲上一个俯视大地的高点,仰天狂呼——我是谁?由近景而远景最后落到一个旋转的俯拍长镜,那一刻的震撼冲击了明日的心灵——我是谁?

  人类发展到今天,各方面都不可谓不成熟,但谁能回答出一个简单的问题——我是谁?

  



  

  这是一个接近90度的陡坡,不知名的山花从初秋的草丛中密密麻麻地蹿出来,黄绿中点点猩红,煞是好看,不过他哪有心情欣赏?

  他停在陡坡中间,不敢看身后的变得很小的景物,那突然转浓的一团团白雾不断地向自己袭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大自然的可怕,心中一个念头冒出来:难道我就此腾云驾雾而去?

  雾越来越大,他已经看不到上面的玉女峰,只能看见方圆2米的景物。

  他额头冒着冷汗,两腿打颤,像壁虎一样地贴在湿漉漉的坡上,上不得,下不得,动也不敢动。他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圆这劳什子的心愿。

  从小学起,他每隔两三年就会爬这故乡人引以为傲的、齐天孙大圣的老家花果山一回,不过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登顶。身为当地人,却未领略过家门口的江苏第一高峰——玉女峰的风采,不能不感到汗颜。

  事业小成、已注册了工作室的他这次从南方归来探亲,难得给自己放了个大假,便呼三邀四地约了一帮老友来爬山。

  过了三元宫后,这几个年近而立之年的家伙少年心性突发,专挑没有山径的地方爬。

  当攀登这个接近4米的陡坡时,殿后的他全没想到自己会陷入这种尴尬而危险的境地。他们一个接一个爬到一半时,下面的一人便自然地托上一个的脚后跟一把,上一个便借力窜上去,丝毫没觉得费力,直到只剩下了他。

  最后一个爬到陡坡中央的他,突然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借力的石块或石缝了,要命的是后面却无人托他一把,更要命的是爬上去的朋友们竟看不出他的危险处境,在他想到该寻求帮助之前,已经一个个地消失在越来越浓的大雾中了。

  他想上,上不去,想后退,却发现更退无可退,因为他将很难停住自己的身子,稍微一个闪失,便会滑下10米开外无遮无掩的一个断崖,粉身碎骨。

  现在,他只有靠掌心的汗勉强地吸在裸露的岩石上,动也不敢动,甚至无法大声呼救,因为一点点的震荡都可以令他滑落山崖。离上方的缓坡只有咫尺之距,可是在他眼里却有天涯之遥。

  天哪,难道真是造物弄人,大风大浪都经过了,却让他在偿一个小小的心愿之际葬身于此。

  有短短的数十秒,他28年的前半生在脑海里一一晃过……他蓦地醒悟,老子还有好多的梦想没有实现,老子要活下去,强烈的求生欲望紧紧攥住他的心。

  他牙一咬,心一横,在这生平初遇的生死关头,脑海里第一次有如明镜般空白,毫无杂念地集中于这方寸之内的峭壁上,用掌心一寸寸地向上挪去……

  当他终于爬上缓坡,不由一屁股瘫坐在地,后怕地看了一眼身后那峥嵘的峭壁,竟有一种轮回之后的感触:原来生死就在这极短的时间与空间内,于自己一念间转换。

  他抬起头来寻找前方的朋友们,却只看见眼前弥漫的云雾,心中骂道:“这几个家伙真够哥们!扔下老子一个人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赶上去有他们好看!”

  他休息片刻后,便摸索着向上爬去,爬了不知多久,前方却毫无声息,只有雾蒙蒙一片,自幼恐惧孤独的他一阵心慌,忙掏出手机拨叫朋友们,手机却也无声无息,他凑近显示屏一看,哎呀,盲区!

  “乖乖,不妙!”他开始发憷了,竟生出有东西缀在身后的感觉,虽然他明知这是自己的心理错觉,却不敢回头,忙喊起朋友们的名字,回答他的是一连串的山谷回音,却又不像那正常的山谷回音,有些变了调,更像一个大山洞里的回响,鬼叫般怪异,而眼前的大雾也似乎扭曲起来……

  他相信这是自己的幻觉,却不争气地浑身发抖,忍不住怪叫一声,手脚并用地向上爬去……

  迷雾中,他忽然发现自己向上爬的速度太快了,快得自己都不敢相信,想停却停不下来了。咦,脚下的方向好像不对,怎么向下了,天哪!他确实在向下跑,可眼睛里的方向明明是朝上的……他头皮发炸,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遭遇的情形,惟从心底冒出极度莫名的恐惧:“妈呀!我一定是见鬼了……”

  眼前的景物逐渐由模糊转黑,他脑袋一沉,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醒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我是谁?这真是一个怪异的问题。其实,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只不过,周围的环境强烈地给了他这个暗示。

  其实,周围的环境也没有什么不对,只不过云开雾散,露出一片赏心悦目的蓝天、青山、翠木。感到不对的只是他的直觉,但他又不是女人,怎能相信自己的直觉,男人只能相信事实。

  然而最重要的是:第一,他还活着;第二,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躺在这一片碧柔的草丛中。至少,在阳光下真好,比在那令人恐惧的大雾中强一万倍,他摇晃了一下脑袋,回忆起那一段诡异的雾中经历,犹觉心惊肉跳……

  他判断,自己现在处于一个小山谷中,花果山这么大,天知道有多少个山谷。

  上方的山坡离这里好远,玉女峰都看不到了,他晃晃脑袋,真想不出自己是怎么滑下来的,当务之急是联络上朋友们。

  他想起了手机,手一摸腰带,空的!他赶紧低头看身上,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身上的毛衣和牛仔裤都碎成一条条的,哪里有手机的影子?可以想象自己滚落下来的惨状。

  他腾身跳起来,活动着四肢,万幸,除了肌肉有些酸痛,身上一点刮伤都没有,真是奇迹!他一直是个相信奇迹的家伙,虽然以往还没有碰到过真正的一件,但不知道眼前这一件算不算?

  可是那刚换的西门子手机值好几千呢,身体无恙,他开始心疼自己的财产了,哎,今天是个错误的时间。

  他看了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中午,不管那几个家伙了,玉女峰也滚蛋吧,老子现在什么心情也没了,还是赶快下山。

  他悻悻地垂着头,狼狈不堪地顺着坡向下走,不知走了多久,感觉有些不对劲,忙抬头,应该是山腰了,却只见远近草木杂生,竟看不到一个熟悉的参照物和一个人影……游人如织的花果山竟变得荒无人烟,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难道又是幻觉?可现在青天白日的……”他皱了皱眉,真是莫名其妙:他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对自己的处境连续失控。

  他对自己的大脑一向引以为豪,对突发事件应变极快,从未出现过眼前这种思维混乱的状态。可是现在,这个一向自以为聪明的家伙终于糊涂了。

  周围是如此的寂静,只有特别青的草、特别翠的山、特别蓝的天,不见一个人影,仿佛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天地间只他一人。

  一向喜欢人群的他分明感到了一种萧然的心悸,跟四周灿烂的山色完全脱节,他开始讨厌自己的直觉了。

  几只色彩斑斓的鸟雀从远处掠过,特别清新的风儿一丝丝地吹来,竟有一股海腥味。海腥味!不可能,花果山离大海有几十里地呢,他使劲抽了几下鼻子,是海风的味道,自幼长在盐区的他绝不会搞错。

  “……”他的头大了,撒开双腿向山谷下方奔去,不顾迎面的斜杈乱枝刮疼双颊……

  终于奔上了一座小山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呻吟一声,呆呆地立在原地,身子瑟瑟欲坠:一片浩瀚碧蓝的大海充斥了他的视野,脚下的山坡远远地延伸至海边,形成一片漫长的乱石滩,像一个个黑点的海鸟成群地在那里飞翔。

  他——处在一个大海岛上!

  “一定是晕倒的时候发生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 他的脑瓜里一团糨糊,胡思乱想着,“难道是朋友们跟自己开玩笑?不像,他们缺乏这种喜剧细胞,换了自己倒有这种可能。那么是谁将自己放在这个荒岛上来…………”

  “谁干的?***给我出来……”他的粗话脱口而出,以缓解心中的惧意。当然是无人理睬,但心里好受多了,他这才觉得有些凉,看看身上的破布条,自觉有些滑稽,现代鲁滨逊?!

  肚子有些发胀,他随遇而安的本性显露出来,向四周再扫了一眼,找了一个挡风的岩石将裤子一褪,一屁股蹲下,大解起来。

  “好爽!” 他畅快淋漓地减轻着体内的负担。岛上的空气有种说不出的清爽,景物虽然单调,却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感。

  他一面用力,一面思量着自己的处境。他想起了一部黑色幽默的好莱坞电影——将一个人放在一个场景中,进行24小时、全方位地现场直播,以娱乐大众……倒有这种可能。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21世纪,金钱戏弄着人类,天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游戏呢?他警觉地在草丛中蹲低屁股,以防走光,眼珠飞快地转动:“要真是这样,自己倒要配合好,说不定现在是万众瞩目呢……”

  迎面的海风中突然冒出嘈嘈的人声,吓得他的身子失去平衡,差点坐在了刚拉的大便上,“我——”他伸头看去,将一句脏话生生地咽回肚中。

  “这是什么把戏?”不知何时,海面上冒出了几个黑点,在他的视野里,由小变大,飞快地向岸边冲来,是船!

  他看清了,一艘冒烟的大帆船被三艘小帆船追着,轰地搁浅在岸上,小船飞快地围上来,黑麻麻的人影跳到了大船上。

  船上不时有金属的反光射来,海风中传来马的嘶鸣、人的呐喊和金属的撞击声……

  “拍电影?以为老子没见过……”他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窥破阴谋的窃笑,顺手扯下一片草叶擦了屁股,提裤站了起来。

  不过说实话,执导过广告片的他还真没有见过这种海战的场面。一定是拍电影!哪个家伙将他放在拍电影的现场捉弄他?安排这一切要花不少钱的,几个爆发户朋友倒有这种实力,身为广告策划人的他是不少私营企业家的座上宾。

  他转头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隐藏的摄影机,却一无所获。管他呢!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倒可以学习一下,他本打算去北京进修导演专业的。

  带着真相大白的轻松心情,他小心翼翼地掩着草丛向海滩猫去。

  从上面看海滩很近,其实却有很长的距离,等他逼近了现场,“海战”已经结束,搁浅的大船劈啪地燃起了熊熊的烈焰,小船正扬帆远去。

  由于担心闯进正在拍摄的镜头,他缩在草丛中,耐心地等待剧组人员的出现。然而,他的脚都蹲麻了,却连一个鬼影子都没出现。他站起身来,向那余烟袅袅的大船走去,做好被人呵斥的思想准备。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随风飘来。

  “嘿,跟真的一样,连味道都出来了……大陆的电影人何时学会了这一招?”他心中赞道,远远看见了几具古装的人尸被海浪冲上石滩,大船停在距岸边数十米的海水里,已烧得差不多了。

  他笔直立在一块大礁石上,左顾右盼,等待被人发现。

  “该死的,人都跑哪去了?” 良久,衣不蔽体的他被海风吹得鼻涕直流,缩脖拢手,不由骂骂咧咧起来,心想:“这个玩笑开大了,无论是谁设计的,老子一定还给他!”

  “哗”一个大浪打来,将一具“尸体”带过来,留在了礁石下。这具脸朝下的“尸体”披着古代盔甲,被一支抢钉在身上,贯胸而过,创口犹冒着鲜红的血水。

  “真逼真呀!”他的思维还停留在拍电影的判断上,他走下礁石,想看看这“尸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看不出来,他便一脚踏在了“尸体”的手上,来回踩了又踩。踩着、踩着,一个奇怪的念头从心中升起:“这是什么材料?竟像真的肌肉一样,还有骨感?”

  他好奇地蹲下来,用手摸了摸脚下那只手,还有点热度……

  “不会吧!”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克制住要叫出来的冲动,战战兢兢地拎起那只手,将“尸体”翻过来,一张死人的脸转过来,那大大的白眼珠正对着他。

  “呀!”他的寒毛都竖起来了,“难道是一具真正的尸体?”

  这个念头一起,他扭头便跑,慌不择路地跑了不知多久,直到四肢发软,便一头栽倒在一片草丛中,一动也不敢动了。

  他哭丧着脸,双手哆嗦着握在一起:“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怎么回事……”

  失魂落魄中,心中有个念头一动,他想想又摇摇头,不可能!但那个念头又从他心灵深处顽强地浮上来,他不敢再往下想,双手抱住头:“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海风依旧在吹,天色渐渐暗下来,他心力交瘁,疲意一阵阵涌上来,竟睡着了……他是被冻醒和饿醒的,但他迟迟不愿睁开眼睛,他多么希望自己一睁开眼就回到熟悉的世界。但他终于叹了口气,睁开眼,面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天刚蒙蒙亮,几只鸟雀在叫。这一觉睡了一整夜,他翻个身,对着朦胧的天空,重新思量着自己的处境。

  “老子一定是被人耍了,昨天看到的尸体肯定是假的,只不过我当时心神不定判断失误……”想是这么想,不过他却没有勇气回去确认一下。

  赶快去找点吃的,身上一点热量都没有了,他没精打采地爬起来,避开昨天的方向,沿着海滩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

  咦,远处的海滩上有好多黑点,“人!”他打心眼里笑起来,总算又见到人了,哈,噩梦结束了!

  他一溜小跑地冲过去,越来越近了。不对,他脸色一变,怎么那些黑点都一动不动的。不会吧,又是尸体?他的心脏扑通地狂跳起来,好容易说服自己的推测,这么快就可以证实了?他的小腿肚哆嗦着,想要后退。不行,这可不是自己的风格,他常自诩敢于面对一切。

  “去你的风格吧!”他自嘲地骂了一句,心中一万个不情愿,硬着头皮向前走去。

  他看清楚了,真的是“尸体”,有十几具之多,横七竖八地倒在一片小沙滩上,狼籍不堪。应该是昨天“海战”的战果,被海浪冲到了这里。

  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马上就会明了,他什么也不去想了,鼓足勇气,慢腾腾地挪近了现场。

  他停在外围,一面做好逃跑的准备,一面强打精神看过去:只见那些“尸体”或搂或抱,缺胳膊断腿的……而流出的内脏和撕裂的血肉更被浅滩的海水泡得发白,形状极端恐怖。

  “呀……”他恶心得鼻子眼睛都挤在了一起,浑身鸡皮疙瘩直冒,他确信,再高明的道具师,也造不出这等惨烈绝伦的逼真场面。

  实在看不下去的他转过头,秀丽的山色和身边的惨像形成凄绝的对比,令人几疑在梦中,他使劲地拧了拧耳朵,绝望地得出结论,这一切是真的,绝不是梦境!

  而那些尸体的古装发型与甲胄,只告诉了他一件事:这决不是他的年代。昨天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念头,一下子蹦出来,他不由满脸古怪地傻笑一声:“《寻秦记》?《秦俑》……哈!老子回到了古代……哈哈……不!我要回家……爸、妈、弟弟,我想你们……呜……”

  他忽然歇斯底里地跪在了沙滩上,顾不得身为男人的脸面,号啕大哭起来。

  昏天黑地哭了半晌,他忽然打住,想到了还有最后一种可能:“这些尸体虽然是真的,服装倒可以是假的,火葬场里有好多死人哩……车祸、火灾呀,什么样的死人没有,被哪个混蛋弄成古代的打扮吓唬人……时光隧道?呸!我会碰到这种好事……”

  他抹干了鼻涕眼泪,怀着最后一丝侥幸,站起身子,只想赶快地离开这些令人做噩梦的尸体,向前方的一个岛弯跑去。

  越过岛弯,他忽然驻足,旋即欢呼一声,又怕吓跑什么似的闭上嘴,只见一座藏青色的宝塔高高地矗立在远处的一片树林中。

  “有塔就有人,见到了活人,这一切的谜底自然就会解开……”他一路奔去,一面往好处想,一面又提醒自己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被一连串匪夷所思的遭遇弄得神经兮兮的他经不起再次的打击了。

  果不其然,他满心热望地奔到跟前,立刻就被一桶冷水浇个透心凉。塔倒不假,高大巍然,但上下长满了茅草,已荒芜很久了。他像没头苍蝇似地围着塔转了一圈,周围目所及处见不到半点人烟。

  他气急败坏地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心中的失望快要令他发狂了。这时,塔檐下的几个大字冲入眼帘“阿育王塔”。

  他激灵一下爬起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阿育王塔”四个字——没错。他心惊肉跳,仔细地上下打量着这座塔。

  矗立在花果山脚下的阿育王塔,据说有千年的历史,里面还出土过佛教文物,这是他对它不多的认识,但已足够。他每次到花果山的第一站就是它。

  他连滚带爬地来到塔门前,双手颤抖着推了一下,只听吱呀一声,尘封好久的黑漆木门应声而开,里面布满蜘蛛网但熟悉的造型结构彻底粉碎了他最后一线希望,他终于相信了自己的眼睛。

  “哦!”他哀呼一声,浑身剧震,若这个阿育王塔是真的,那这个岛就是……妈呀!

  身为当地人的他当然知道花果山的历史变迁:云台山——古为海中郁洲大岛,清朝时方与陆地相连,而花果山,就属于云台山区。也就是说,清朝以前,花果山是个海岛!也就是说,他所处的空间是对的,但时间错了。

  他的脑袋轰地一声,绝望地靠在了门框上:“完了,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只有老子才是假的……从21世纪跑到了不知是猴年马月的古代……时光隧道,天哪……”

  他四仰八叉地躺在阿育王塔的第一层,在一个朝南的窗下晒太阳,思考着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已想通了,问题肯定出在自己攀过陡坡后至昏迷的那一段时间内,要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只有先找到进来的地方,至少先找到那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陡坡。

  “就这么定了,先把肚子搞定再说。”清楚了自己的处境,肚子饿得咕咕叫的他反倒镇定了,虽然他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自己回到了古代,但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生存下去。

  这一点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3年前他以永不回头的决心孤身闯天下,漫无目的地闯到了珠海,身上仅剩百多元钱,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山穷水尽,却顶住了生存危机的考验,还误打误撞地进入了广告业,到如今成为一名知名的策划人,其中的艰辛坎坷,只有他自己知道,对“活着”的了解,他已远远超越了他的年龄。

  落入这种意想不到的境地,人类的求生本能终于显露,他想到了那些尸体,没错,他们身上有衣服,应该还有干粮。

  这可是一次前无古人的生存考验,若自己能活下来,一定可以写成一部畅销书,他自我鼓励着。

  赶快行动,耽搁了半天,那些“给养”不要被海浪冲走了,他马上跳起来,向那片海滩返去。

  他刚越过岛弯,立刻缩了回去,刹那间的眼角余光,他分明看到了,那儿有人——活人!

  是什么人?若现在真的是古代,他在这种未知的情况下被别人发现,天知道会受到什么待遇,他可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冒险,悄悄地探出半个脸张望。

  一艘小帆船停在岸边,十几个人影正在那片沙滩上活动,有些近视的他看不清楚,哪敢贸然现身,又不想错过这弄清真相的绝好机会,只好伏下身子,匍匐着向前靠近。

  从未军训过的他爬得十分狼狈,那为了包装自己的广告人形象刻意而留的一头长发变成了鸡窝,连那双变黑的白色耐克鞋滑掉了也不知道。

  借着茅草的掩护,他逼近了小沙滩,躲在了一个礁石后,一阵叽里呱啦的话音飘过来,不像是汉语的方言,接触过南北各省人的他听了半天也听不懂,这就是古代的汉语?不像,倒像其他民族的语言。

  他偷偷地从边上伸出头,乖乖,都是身穿黑甲、头戴皮帽的士兵,帽下垂着两条小辫,俩人一个地将穿着同样服装的尸体往帆船上抬去,怪怪的,越看越不像汉人,外族的士兵!?

  怎么回事,都被入侵到江苏境内了,是哪一个混蛋王朝?中国历史上胡汉大战的朝代太多了,除了清朝的辫子兵眼熟以外,其余各朝各族的军队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他眼睛一扫,看见几个单个的士兵正手提大刀,一刀一个地割下穿着另一种战服的尸体的头颅。

  他吓得一下子缩回头,只觉得脖子凉飕飕的,死亡的恐怖直袭心头,偏偏这时,脚下的一块石头被他踩得“喀嚓”一响,他才发现自己光着脚板,也顾不得了,紧紧地贴在岩石上,双手合拢,颤抖着祈祷:“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

  然而事与愿违,他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他忙蹲下来缩在草丛中,牙齿打颤:“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脚步声真的停了,他竖起耳朵,半天没动静,庆幸地舒了口气,忽然耳边有一丝凉意,一个长长的身影落在脚旁,他脖子僵硬地慢慢转过头,正看见一个血迹斑斑的大刀在面前明晃晃地闪动,他立刻晕了过去……

  他早就醒来了,知道自己还没死,一颗心放下大半,却不敢睁开眼睛,有时候,装迷糊比清醒管用,他深懂此道,开始用眼睛以外的感觉观察自己的处境。

  应该是俘虏的他没有被五花大绑,身上反而有东西盖着,毛茸茸的很暖和,有股羊膻味,大概是羊皮吧,这是个好兆头,至少表明他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感觉摇来晃去的,传来隐约的海涛声,空气有些闷,肯定在船舱里,不知周围有没有人。

  这时,一股诱人的烤肉香钻进了他的鼻子,已经不知多久没吃东西的他肚子立刻大叫起来,很响,一定有人能听到,他犹豫着,拿不定主意是否睁眼。一阵银铃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蛮子醒了,还不起身?”

  竟是熟悉的东北口音,还是个小姑娘,他心中一愣,谁是蛮子?马上反应过来,这好像是古代北方人对南方人的称呼,而且是种蔑称,对方不友善,可要小心应付。

  难道是来自北方的外族?汉化程度还挺高的,会是哪一族呢?他飞快地搜索着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发源于北方的少数民族,好像有匈奴、突厥、契丹、女真、蒙古……

  他的头又大了,管他呢,只要不用面对那些面目可憎的士兵,他的心就定下来,对付女孩子,他还是很有一套的。

  他装作刚醒的样子,缓缓地睁开双眼,在这一瞬间,已飞快地将舱顶的情形收入眼底。好大的船舱,肯定不是初见的小帆船,光线从两旁的很多小窗透进来,宽阔的舱壁上绘满了彩色图案,十分雅致。

  他装作睡眼朦胧地抬起头,向发声的方向望去,不由眼前一亮:十步开外,一张古色古香的红漆矮桌旁,摆着一个陶制的大火盆和一个堆满了肉类的白色大瓷盘,边上跪坐着一个身着绿衫的古装少女,半垂头,动作优雅地掌着一根金属叉在通红的木炭上烤肉。

  真是如诗入画,可惜他却无心情欣赏,一对眼珠滴溜溜转动着,舱里再没有第三个人,难道不怕自己对这小姑娘不利,他脑海里掠过一个不光彩的念头:“她一个人占这么大的船舱,说不定是个重要人物,何不乘现在四下无人……”

  那少女留着一串串的长长小辫,散遮在额前,身形娇小,显得十分柔弱,一双白皙的纤手灵活地转动着硕大的金属叉,那片肉已被烤得焦黄油亮,香气愈发浓郁。

  饿坏了的他咽着口水,拿不定主意是先抢了肉吃还是先挟持这少女作为人质,已将生存视作第一需要的他顾不得这种小人的行为了,好在他一向不自认为是君子。

  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舱外走过,对面的小窗上晃过一排黑影。他立刻清醒了,自己1米74的小身段如何是那些大块头士兵的对手,还是放老实点吧,幸好那少女在专心致志地烤肉,没有看到他目露凶光的坏样。

  他复作出迷糊之态,用地道的东北话试探道:“请问……这是……”

  他本想问这是什么朝代,话到嘴边方觉不妥,忙改口:“……这是哪?”

  显然没把他当回事的少女头也不抬地应道:“少罗唣,到外头抬筐碳来。”

  嘿!一醒来就被使唤,当他什么人了?他心理上一时接受不了,便没理她,只在原地坐起来,才看见自己身上盖的是一件沾满油污的破皮袄,心想:“哼,就这么优待俘虏!”

  突然反应过来的少女惊讶地抬起头:“你会北话?”

  “老子当然会,头发长见识短。”他一面心中嘀咕,一面向少女仔细看去,顿时瞪大了眼珠子:但见她唇红齿白,五官清秀无比,大概有十七八岁,一个活脱脱的古代小美人。经常拍广告片,见惯了美女的他也一时看得傻了。

  少女的脸上顿时现出鄙夷之色,星眸中射出一道寒光:“臭蛮子,再这般看我,就剜掉你的贼眼,做事去!”

  好家伙,这么厉害,堂堂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呵斥,真丢人!他脸红地扭过头,倒也不恼,他就这毛病,都快30的人了,可还是见到美女就失态,是有点贱,难怪前任女友都骂他: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

  一下变得很听话了,他哧溜一下站起来,傻乎乎地问:“炭在哪?”

  少女被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弄得一愣,认他是个贪生怕死之辈,愈发鄙夷地指了指门口。他当即转身,浑身发轻地向舱门走去,被美女使唤,他打心眼里乐意,自从坠入这个陌生的世界以来,他第一次感到有点值。

  他登上木阶一推开门,便被一左一右的两个重甲大汉吓了一跳,可怜的他还没回味完刚才的惊艳就回到了现实。

  凛冽的海风吹入他的破衣服中,他连续打了几个喷嚏,忙拢起双手,才想起自己没问清楚,上哪找木炭?

  两个家伙显然是卫兵,他想问一下,却见他们笔直地立在原地,冷冷地看着自己,便没敢开口。他只好探头探脑地东张西望,而俩卫兵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并没有阻拦他的意思。

  他心想:“看来那丫头来头真不小,可要伺候好她,说不定自己的小命就捏在她手里。”

  他走上了甲板,只见五步一哨、十步一岗,戒备森严,这艘船真不小,似乎有三四个大舱,高耸的桅杆上撑起巨大的帆篷,乘风而行,前方有五六艘小帆船开道,已看到了海岸线。

  他不敢乱闯,又冻得受不了,只好空着手跑回舱里,见少女正斜倚矮桌手端小盘,用一把小刀切开油黄的烤肉送向嘴里,斯文地嚼着,他的肚子立刻不争气地打起鼓来,他尴尬地向少女报告:“没找到。”

  少女冷冷地斜了他一眼,自顾吃肉,任他呆立在那儿。那么大一块肉,她只切了薄薄的几片,慢腾腾地吃着。而他又饥又冻地站在一旁,心中倒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却找不到搭话的机会。好容易等少女吃完了,他的脚也站麻了。

  少女从袖里抽出一条白帕,擦了擦樱桃小口,用刀挑起剩下的烤肉,轻轻一甩,正好落在他的光脚下:“吃吧。”

  本已站得不耐烦、憋了一肚子气的他不由愤怒了,这是喂狗哪!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样的侮辱,老子不吃这嗟来之食。他一时冲动地抬起大脚丫子,以足球明星的姿势,将这块诱人的烤肉踢到了舱角,摆出了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悲壮姿态。

  其实他脚一落地就后悔了,这不是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吗,更何况是在人家的地盘,要杀要剐随人家。但体内流着浓血质的他一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事已做了,他只好硬着头皮演下去,21世纪的女孩子都喜欢硬汉子,希望这古代的女孩也不例外。

  少女诧异地扬起了眉头,出奇地没有发怒,而是伸出纤长的手指,示意他坐到跟前。表演成功,他吁了口气,要继续演下去,便不客气地坐在了火盆前,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直视少女,心想看你玩什么花样?

  少女不动声色地把玩着银色小刀,明知他在盯着自己,却食言地没有去剜他的贼眼。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一旦少女翻脸,便夺过那把小刀挟持她作为人质,他确信这个高傲的少女一定是个重要人物,非富则贵。

  沉默了一会,少女终于出声:“你不怕我吗?”

  他心道老子还怕你一个弱质女子,不过是怕外面的卫兵而已。是该献殷勤的时候了,他强忍住心虚,尽量以不卑不亢的口吻答道:“姑娘,我只怕丑女人,所以不怕你。”

  少女当然没听过这种21世纪的甜言蜜语,大眼睛眨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顿时扑哧一笑:“你在拍马屁,害怕了。”

  这少女真不简单,竟一下戳穿了他的假面具。然而,几乎就要投降的他却被她灿若朝霞的一笑鼓起了新的勇气,于是他说出了一番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话来。

  他痴痴地看着少女梦幻般的笑脸,发出呓语般的声音:“什么是怕,只怕这天地间所有的怕加在一起,都抵挡不了姑娘的一笑……”

  少女异样地看着他,虽说心里瞧他不起,但哪个女儿家不爱听别人的赞美,更何况是如此新鲜的语句,她那吹弹得破的脸蛋悄悄泛出一丝红晕,微哂道:“难怪你们蛮子不是咱的对手,原来把功夫都用在嘴上哩。”

  少女分外动人的娇羞之态,令他愈发忘形,更嘴抹了油似地说:“见到姑娘这样天仙般的人儿,还不连骨头都酥了,哪有力气打仗……”

  听到这等轻薄的话儿,少女顿时粉脸一沉,一拍矮桌:“好奴才,竟敢对本郡……本姑娘胡言乱语,看我不割了你的舌头!”

  他吓得忙收声,心想这丫头不好伺候,不是剜眼就是割舌头……

  “奴才?”他的耳朵捕捉到了一个敏感的词,“老子怎么成奴才了?”他搜索着肚里的历史知识,好像有这么回事,古代的外族人是将俘虏作为奴隶的。

  他想问个明白:“姑娘,我是你的——奴才?”

  他的语气中夹着讨好,倒不是他喜欢做奴隶,而是:第一,做了奴隶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第二,做美女的奴隶应该要舒服些,至少眼睛舒服些。

  少女柳眉轻皱,语带嘲讽道:“宋人都似你这般没骨气吗?”

  “宋人?”他的耳朵又捕捉到了一个敏感的词,反应过来的他不敢相信地反问一句:“你说我是——宋人?”

  少女显然对他这种“背祖忘宗”的行径大感恼火:“狗奴才,你难道不是赵宋的子民。”

  他面色一惨,顾不得被少女看轻,喃喃低语:“宋人?赵宋……”

  他最想知道的答案终于得到了,他坠入了宋朝——中国历史上最懦弱的汉王朝!这是他最不喜欢的朝代之一,还有黑暗的晚清。上学的时候,每当他读到这两段充满民族屈辱的历史时,心脏就像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似的难受。

  赵宋王朝,包括北宋和南宋,从建国到灭亡就没有摆脱过外族的欺凌——契丹、女真、蒙古这些野性的马上民族,一个接一个地从蛮荒的北地呼啸而来……

  他沉浸在这一段历史的回顾中,几乎忘了少女的存在,直到她脆喝一声:“呔!”

  他呆呆地看向少女,心中只剩下一个疑问:她是契丹人、女真人、还是蒙古人?少女不耐烦地说:“你尽管忘了祖宗,但不可忘了,我是你主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我是谁……”他茫然地自问。正在这时,情况突变,急促的号角声在外面响起,少女脸色一变,一跃而起,奔入了舱内的一扇小门。

  脑子里乱糟糟的他不知道发生了何事,只听到舱外传来纷杂的脚步声和士兵的呼喝声,他下意识地走到一面窗口下,踮起脚尖向外望去。

  只见一队队的士兵在甲板上忙而不乱地运动着,兵甲在阳光下闪着刺目的寒光,他的大脑蓦地清醒了,有战事!

  天生对战争感兴趣的他立刻瞪大双眼,将视线越过船舷掠向远处,从对面海岸线的一片芦苇荡中,蹿出几十艘小舢板,远远地冲过来,果然有敌来犯。

  他收回视线,甲板上的士兵都集中在船头,已经剑拔弩张,严阵以待。他的神经末梢都兴奋起来,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古代战争场面,他应该是第一个适逢其会的现代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少女还没有出现,他心中暗笑,到底是女人胆小,说不定正躲在哪一个被窝里发抖呢。

  他悄悄地走到门口,发现两个卫兵已经不见,他把舱门关上,挑了一个最适合观察的窗口,然后端了矮桌过来,踩上去,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远处传来阵阵的呐喊声,而这边的士兵却冷静得可怕,只闻冽冽的风帆声。

  两边的船队越来越近,显然都在全速前进,大有在海上对撞的势头。他开始忧心忡忡地望着对面那些单薄的小舢板,这不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吗?他完全有理由为对方担忧,因为他们大有可能是他的“大宋”同胞。

  愈来愈近了,他看到这边的士兵已经拉箭上弓。他紧张看向对面,那些小舢板呼地散开,避开这边船队的锋芒,分成两群,从两侧呈半圆型包抄过来,他暗赞一声:“好!”

  帆船上士兵的队型乱了起来,从船头向两侧散开,以抵御夹击。他看清了,每艘小舢板上载着五、六个头扎红巾的赤膊大汉,一人摇橹,其余划桨,在海面上飞驰而来。

  帆船上的士兵齐声呐喊,“嗖嗖”地放起箭来,不少小舢板已进入了射程。由于小舢板已经散开,弓箭的杀伤面积顿时大减,但依然有不少红巾大汉中箭落水,他看得眉头直皱。

  就在这时,一根东西嗖地钉在窗户框上,紧接着,本船的士兵纷纷倒地,他定睛一看,窗户框上是一根犹在颤动的黑色羽箭。他再一看,只见更多的小舢板围了上来,那些红巾大汉扔下木桨,一排排手握长弓,对射过来。

  战况急转直下,被夹在中间,远不如对方灵活的大小帆船变成了一个个大箭靶。一时间,箭如雨下,他尚未反应过来,一支箭擦着他的脸颊射入舱内,他头发直竖地蹲下来,那一瞬间,三四支箭从他头部刚才的位置射入,他的小脸刷白,好险,差点成了刺猬头。

  惊魂未定之际,几十支箭穿破对面的纸窗,钉在了舱底的木板上,有几支飞到了他的脚下。看来大船已被彻底包围了,他亡命地滚向舱角。

  这是什么箭,还会冒烟?爱读古代兵书的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火攻?果然,他听到了上方传来噼啪的燃烧声,帆篷完了,他开始为自己担忧起来,在这险恶的战场上,说不定哪支没长眼的箭就要了自己小命,舱里已浓烟滚滚,呆在这里不是等死吗?

  他看了一下离自己很近的舱门,第一时间想到了躲在舱内的少女,不禁犹豫起来。但大丈夫怎能见死不救?他一咬牙,伏下身子、屏住呼吸向那扇小门的方向摸去。

  他被烟熏得眼泪直流,在快要憋不住气的时候,摸到了小门,便一头撞了进去。他一愣,竟到了另一个大舱,这里的烟雾相对地少些,舱里空无一人,舱门裂做了两半,外面人影憧憧,一片嘈杂。

  他忍不住吸了一大口气,已被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出来,心里自嘲道:“还想来个英雄救美,人家早甩了你。”

  他反应迅速地撕下身上的布条,捂在嘴上,向门口蹑去,想赶紧逃命。刚到门边,门板吱呀一声倒下,一个神情丑恶的外族甲兵向他扑来。他怪叫一声,躲闪不及地被甲兵扑在身上,跌回舱底。

  熊一样壮实的的甲兵压在他身上,冰凉的铁甲贴住他裸露的胸膛,他的内心也一片冰凉,闭上眼睛受死:“这回真的完蛋了!”。

  却半天没有动静,他睁眼一看,不禁喜极而泣,原来这甲兵背后插着三支箭,已死去多时了。被一具尸体吓成这样,真够丢人的,他狼狈地想要推开这沉重的家伙。

  一阵哗啦啦的脚步声涌进来,他忙一动不动地闭上眼装死,发现自己似乎有这方面的天赋。耳边传来少女的娇斥声,他不由将眼睛张开一条缝,却见他以为躲在被窝里发抖的少女,竟披着一身银甲,手握一把长长的银刀,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发布命令,指挥退入舱里的士兵们列队防御。

  看着她镇定自若的大将风度,他傻眼了,这个美丽刁蛮的少女竟是统帅?外面一片喊“杀”声,原来红巾大汉们已攻上船来了,凶狠的吼叫声里是亲切的汉话,真是自己的同胞。

  他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不知道该向着哪边好?若是同胞们获胜,少女一定凶多吉少;若是少女一方获胜,同胞们又会遭殃了。不过看情形,少女一方不妙。

  一阵震耳的兵器交接声传来,退至舱里的外族士兵,在少女的领导下,开始作最后的抵抗。

  惨叫声此起彼伏,战况十分惨烈,他的视线只能看到不断扑倒在舱底的双方战士的尸体,血花、脑浆、断肢、五脏……在眼前飞舞,他如何见过如此残忍的冷兵器作战场面,心胆俱丧地闭上眼睛,浑身控制不住地发起抖来。

  他可以听到杀入舱内的汉人越来越多,少女一方的士兵越来越少,纷乱的脚步踩过他身上的尸首,向舱后退去。他辛苦地强忍着身上的压力,心里一动,猜到少女会退到那一个舱,可是他刚才过来的时候里面已布满浓烟,现在说不定已起火了。

  他先听到了踹开小门的声音,然后听到了满舱的惊呼声与咳嗽声,他睁眼一看,妈呀,对面船舱滚滚的浓烟夹着烈焰从贯通的小门中冒出,在海风的吹送下狂卷而来,靠前的几个士兵立刻变成了火人,发出凄厉的叫声倒下。

  舱里浓烟翻滚,不断地有人被熏倒,双方的战士顾不得交战,皆抱头向舱外窜去。此刻不逃,更待何时?他一把推开身上的尸体,翻身爬起,正想逃命,心脏却怦地跳一下,迷糊的浓烟中,他分明看见了那银盔银甲的少女踉跄着倒在了舱角。

  怎么办,去不去救她?搞不好连自己也搭进去了,他眼前晃过少女灿烂的笑脸,再次咬咬牙,连滚带爬地冲了过去。

  “快起来!”他一把拉住少女的手,才发现自己是对牛弹琴,她已陷入了昏迷,他试着抱起她,好沉,女人哪有这么重的,真是猪!他反应过来,是她身上的盔甲作怪。

  烟雾弥漫,他快无法喘气了,脚下是横流的鲜血,他急智生出,从裤子上扯下一大块布条,在鲜血上浸湿,包在了口鼻上,好难闻的腥味,但好受多了,他强忍住恶心,拖着少女向门口爬去。

  短短的十几步路程,他爬得艰难无比,既要摆脱烟火的纠缠,又要避开满地尸体的障碍。当他拖着少女出现在舱门口时,发现周围已见不到一个活人,整艘船都笼罩在血与火中。身后的火舌舔着他的脚跟,这艘船算完了,他鼓起余勇拖着少女向船舷爬去。

  “扑通”,两个人栽入了海里,少女直往下坠去,他被冰冷的海水浸得一激灵,下意识地拉住少女,俩人开始一起下沉。

  “不能死!”脑海里一个声音在提醒他,他迷迷糊糊地扯下少女身上的盔甲,俩人又浮了上来。撑着最后一口气,他夹着少女的脖子向直觉中的岸边游去。

  “坚持住!”脑海里的那个声音不时地鼓励着他,但不知游了多久的他实在游不动了,他的体力、脑力都承受到了极限,眼前冒着金星,前半生的经历像电影一样回放着,他忽然生出前所未有的厌倦,有一种想彻底放松自己、抛开一切的欲望。

  “什么时光隧道、少女、宋朝……这一切都见鬼去吧!老子累了,不玩了……反正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当老子从没生下过,这不过是一场梦……”海水涌进了嘴里,他的双手在水中无力地耷拉下来,眼睛渐渐闭上。

  他又醒来了,在他醒来的一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只是刚做一个荒唐而旖丽的梦,只要他一睁开双眼就可以结束这场梦,就可以回到自己熟悉的世界——21世纪。

  然而,那仿佛跟了他几辈子的饥饿感迅速将他拉回了现实,旋即,一张关切的清秀脸庞出现在他刚睁开的眼前。这是对他稍稍的一点安慰,他看到了他在这个陌生世界的唯一熟人——自称是他主子的少女。

  肚肠一阵难受地搅动,他哇地将一大口海水吐在了少女的脸上,便满怀歉意地看着她像受惊的小鹿似地从眼前蹦开,然后他看到了一堆篝火,一面破墙和星光熠熠的夜空。

  他中断的思绪飞快地连接起来:海战、大火、他救了少女、跳海、下沉……现在他还活着,那就是少女又救了他。

  他的眼珠子落在了篝火上正在烤着的一团肉上,他看不出那是个什么动物,但这绝对不影响他的饿了不知多久的胃。

  他一个饿虎扑食,从架在树杈上的木条夺下那团烤肉,生怕被人抢走似地张口就咬。他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咽不下去,充满了海水味的嘴里又干又涩,他噗地一口,喷出了无法下咽的肉碎。

  少女用手帕擦拭面部的手停下来,被他的精彩表演惊得目瞪口呆,半晌,她才提醒:“那边缸里有水。”

  少女话音没落,他已一个箭步蹿了过去,一口破缸半埋在墙角,里面水光盈盈,他顾不得干不干净,一头埋了下去,“咕嘟、咕嘟”地牛饮起来。他这边喝一口,那边举起紧攥在手里的烤肉啃一口,边喝边吃,真他妈香!

  风卷残云地吃完了他来到这新的世界后的第一顿大餐,抹了抹嘴,打了个饱嗝,对一直盯着他看的少女说:“对不起,都吃完了。”

  少女露出看到怪物一样的眼神:“你八辈子没吃过东西?”

  他愕然地看了少女一眼,心里话:“算你说对了,若这一切不是场梦,老子真有八辈子没吃过东西了……嘿!21世纪与宋朝相隔岂止八辈子?八辈子……”

  少女似曾相识的口吻唤醒了他沉睡已久的一种情愫,她的面孔在他眼前逐渐模糊起来……他迷离的目光穿越了千年,回到了20世纪末的某一个夜晚,同样的星空下,曾经有一个同样清纯的少女给了他一句:“你八辈子没看过女人?”

  于是,上天给了他一段真挚的感情和一道八辈子也抹不掉的伤痕……

  “十人长,郡主驾到。”小校在帐外用半生不熟的汉话给他通风报信,他慌忙将墨汁未干的的那一页翻过去,再整个合上,原来这是一本线装书《孙子兵法》。

  他又将自制的钢笔——几根鹅毛管扔在了案几下,他当然用不惯该时代唯一的书写工具——毛笔。

  一只小蛮靴踢开了牛皮帐门,他笔下的少女俏生生地出现在眼前,这是他不幸的陌世之旅中最幸运的一件事,他救了一位外族郡主!这位大号楚月的郡主大模大样地站在帐口:“明日,贼兮兮地做甚?”

  装模作样捧了兵书在读的他楞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就是“明日”,他还很不习惯自己的新名字。他现在的姓名是完颜明日,姓随他的主子——完颜楚月,名字是在她的刨根问底下现编出来的,倒也不全无道理,他来自明日的世界嘛,他可不想自己的真实姓名出现在后世的考古档案中。

  他恨恨地想她远不如自己写得那样可爱,老是捉贼似地从哪里钻出来,令他一惊一吓的,好在他吩咐了小校给自己放风。他现在的职务是郡主亲兵营的一个小头目——十人长,叫起来真别扭,顾名思义,手底下有十个兵,这就是郡主对他救命之恩的报答——做奴才的头子,还是奴才。

  还好,有自己的独立帐篷,在每天筋疲力尽的操练之后,可以偷偷地做一些想做的事,譬如,在兵书内页的空白眉脚处写些什么。自从他相信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之后,他就想尽可能地将这一切真实地记录下来,或许有一天,他能回去,或许,他回不去了,但至少可以给自己,或给有机会看到这本手记的后人一个明白的交代。

  他用的是自己时代的简化汉字,而且是由左向右的横写,相信只有20世纪以后的中国人可以看懂。

  来到这山脚下的兵营快半个月了,他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迅速地熟悉周遭环境,并融入这个环境,这是生存的第一法则。他的第二法则是不得向任何人丝毫透露自己的真实来历,曾经前卫的他在自己的时代已经尝过被人视作异类的滋味,在这观念落后他千年的古代,他的身份要是暴露,大概除了被烧死就只有浸猪笼的份了。

  他牢记着自己编造的身世——郁洲岛上的一个孤儿,在岛上的一座小寺庙里长大,所以识得字而不知身外之事,这是他深思熟虑后想出的最好解释。

  他每天小心翼翼地跟随着大队人马操练,并努力跟属于他领导的一小队士兵们打成一片。但是,可怜的他连马都不会骑,更不要说舞刀弄枪了,在练兵场上出尽了洋相,结果整个亲兵营都知道来了个汉人草包十人长,弄得他队里的士兵们个个抬不起头来,还好有郡主罩着,倒也没人难为他。

  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加上他旁敲侧击的拿手本事,他很快从身边的小校那儿得到了需要的情报,综合起来一分析,总算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支军队属于大金帝国南下兵团的挞懒部,金国就是女真族建立的金王朝,郡主便是大将军挞懒亲王之女。他的历史水平尚不足以知道挞懒的名字,连读音和写法还是问了好几个部下得来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判断出此时是南宋期间。

  他当时的脑海里曾闪过一个令他激动向往的名字,也曾向小校试探过,但对方对这个应该闻之丧胆的名字毫无反应,他便判断这位他自小崇拜的大英雄应该早已遇害了。

  他另外得知,他们的大部队自夏季南下以来,一直在攻打一个叫楚州的城市,久攻不克,而不久,他们这支亲兵营也将开赴前线。

  完颜楚月熟练地上前拧住他的耳朵:“你说,我为何总觉得你还瞒了些勾当?”

  他暗自心惊少女的非常直觉,又欣赏她的毫无心机,惟有苦笑着告饶:“郡主,你都问过一百次了,我什么都坦白了。”

  “哼,若不是你救过我,本郡主才不信你!”连完颜楚月自己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多疑了。

  “出来,我教你几手,省得在外面丢我份儿。”真是豪爽的北国儿女,她不由分说将他拖出了帐外,枯黄的草地上,周围的小校们笑眯眯地围上来,等着看好戏。

  “来,我站着不动。”完颜楚月发出挑衅。耳畔传来了一阵嬉笑声,他的脸挂不住了,他已了解这些女真人的脾性,即使输了,也要输得硬气,自己若不应战,只怕以后更加被他们瞧不起。

  他活动了一下腰,作出应战的姿态,心里却盘算着如何输得不太难看些。他见过完颜楚月的身手,四五个女真大汉都不是她的对手,听说她有一个汉人师父,还是东北的武林高手。

  他知道她不会伤了自己,自己更伤不了她,便大胆地一个冲刺,腾空跃起,双脚同时踢过去。这半个月的军事操练起了作用,在学生时代就是足球健将的他恢复了昔日的风采,这一踢虎虎生风,目标是她浅笑盈盈的小脸蛋,他对她故意出自己的洋相真有些恼了。

  这一脚是有去无回,无论踢到或踢不到对方,自己都会结实地摔在地上,他只希望完颜楚月移动身子躲闪一下,自己便可挣回些面子。

  然而,他的这点希望也落空了,只见完颜楚月头一侧,双手向上闪电般地一抄,就这么轻巧地将他横抱起来,在原地幽雅地转了一圈,顿时响起了一片叫好声与轰笑声。

  堂堂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抱孩子般地抱在手上,场面自是分外滑稽。他狼狈地在完颜楚月的怀里挣扎着,隔着厚厚的胡服,他依然感到了少女高耸柔软的胸部,更嗅到了少女幽幽的体香。

  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位大金国郡主毫也不避忌的作风令他这个21世纪的男人都脸红了。他被转得头晕脑胀,生怕完颜楚月的细胳膊撑不住他六十多公斤的体重,双臂下意识地圈住了她的脖子,再不放手。

  场面如此精彩,围观的士兵们愈发轰笑起来,善意的笑声里夹着些许惊讶,因为没有哪个士兵敢如此大胆地搂住郡主的脖子。

  完颜楚月总算意识到俩人姿势的不雅,士兵们是连她也笑上了,她的脸一下胀得通红,双手一发力,将他嘭地扔了出去。她嗔恼地跺了一下脚,对四周板起了面孔:“有何好笑?都给我滚一边去!”

  见到郡主生气,士兵们避之不及地散去了,都想这个大草包要有苦头吃了。被摔得七荤八素的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心知不妙,自己的无心之失犯了古人尊卑有别的大忌,忙大拍马屁:“郡主的武功真是世间少有、天下无双,小人对您的景仰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他顺口背了一段周星驰的口水台词,指望博美人一笑,免去可能到来的惩罚,却不想少女心思本就难测,更何况是古代少女。

  完颜楚月一声不坑地扭头便走,他只有乖乖地跟在屁后,暗自祈祷自己不要领教到这个刁蛮郡主威震兵营的“玉腕八罚。”但是被刚才的接触引发的旖念却令他的目光不安分地飘向郡主婀娜的后背倩影。

  直到进了完颜楚月宽敞的牛皮大帐,他才回过魂,暗呼一声:“惭愧,人家丫头小你一大截呢。”

  他见到郡主的伺女刺花——一个二十多岁的骚婆娘迎上来,忙转移目标,冲她甜甜地叫了一声:“刺花姐姐,你好。”

  跟他关系不错的刺花见到郡主面色不善,没敢搭腔,对他挤了一下眼,分明是说:“我好,但你却不好。”

  完颜楚月一转身坐在了虎皮大椅上,对刺花说了一通他听得一知半解的女真语,好像是拿什么兵刃,铁板。看着刺花走入了后帐,他想起受过郡主惩罚的士兵三天爬不起来的传言,刚回到身上的魂又飞了出去,差点就想跪下求饶。

  随着一阵乒乒乓乓的金属声音,刺花拖了一箱东西出来。完颜楚月气鼓鼓地将双脚搁在了大案上:“你这不成器的奴才,累本郡主也出了洋相,真气死我了。”

  正发毛地瞄着那个铁箱的他一听完颜楚月的语气似有周旋余地,忙自作聪明地以退为进:“郡主教训的极是,小的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以消郡主之气。”

  “咦,我是好久没罚人了,难得你有这份心,手还真有些痒。”完颜楚月眼珠一转,露出一副很上瘾的样子,“刺花,去拿‘玉腕八罚’来。”

  原来那铁箱里并不是什么“玉腕八罚”,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恨不能扇自己一个大耳刮子,便“扑通”地跪在地毯上:“请郡主开恩,小的是说着玩的,饶命啊!”

  他如此说变就变,令对面的主仆俩看得大眼瞪小眼,却不知“大丈夫能屈能伸”一向是他的座右铭。

  “明日,你是不是条汉子,怎么说话当放屁?”听到郡主冒了一句粗语,刺花在旁扑哧一笑,完颜楚月瞪了她一眼,自己也不由笑起来,“起身吧,本郡主也说着玩的,就你那小身板,怎受得了我的大刑伺候。”

  他才知道自己被完颜楚月耍了一道,丢人地站起来,心想:“臭丫头,总有一天要还给你。”

  “睚眦必报”也是他的做人准则,还好,他做的是十年报仇的君子。

  完颜楚月收敛笑容,忽然叹口气道:“明日,我看你非当兵之人,自家几日后便要出征,你救过我,我岂能让你送死。刺花,打开箱子。”

  刺花应声打开了那个小铁箱,他的眼一花,看到了几排银晃晃亮堂堂的大元宝,他贪婪地眨了眨眼,好诱人呀。完颜楚月正视着他,徐徐说道:“明日,这些银两可保你下半生衣食无忧,你带上它,或回岛上逍遥,或去做个富人,胜过在军营里辛苦,你意下如何?”

  他在肚子里飞快地打起了小算盘:“若带了这一箱元宝,回孤岛上老死,肯定不值;在这乱世之中做个富翁,不被人谋财害命才怪;还是留下来安全,当个小头目,还有郡主罩着,送死也轮不到自己呀。”

  他主意已定,便胸脯一挺,说出一番慷慨激昂的话来:“郡主此言差矣,身为大丈夫,但求轰轰烈烈,建功立业,岂能苟活于世,碌碌一生。正所谓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他信手拈来了两句千古名句,为自己脸上贴金。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完颜楚月口里念叨着,被引开了思路,“这样的好句,我竟没听过?”

  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想要看透似地瞪着他:“这也是寺庙里教的?佛家杜绝嗔念,视功名如粪土,焉能教你这般霸气之句,你说!总不成是你作的?”

  这个玲珑聪慧的少女显然对他胡编的身世产生了怀疑。他一时张口结舌,但这个家伙总能在非常境况下将肚里不多的存货发挥出最大的效用。他在大脑里飞快地搜索出这首诗句的出处,并判断出作者至少已到过这个世界,便开始自圆其说:“郡主,这诗当然不是我作的,而是本朝的一位女词人——李清照写的,她的一些文稿流传到岛上的寺庙,故被我偷看到。”

  他倒非胡扯,历史上的李清照是到过他的故乡海州一带。完颜楚月柳眉一竖,竟随口吟唱起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歌声婉转柔媚,是他前所未闻的一种曲调,他不解地瞪着完颜楚月,还以为她发神经了,忽然灵光一闪,听出歌词是李清照的另一名作——“一剪梅”,难道这就是久已失传的古代诗词吟唱!但她在干嘛,向他卖弄?

  完颜楚月唱毕,斜眼看他:“满口胡言的小子,柳永婉约派的传人李清照怎会写出这生死慨然的意境,你欺我不通汉学吗?”

  听得一愣一愣的的他没想到这位北国金邦的郡主还如此精通汉文化,有板有眼反驳了他的说法。他想这可是自己上学时的教科书上白纸黑字注明的,却不知如何争辩,总不成说,一千年后的书籍是这样记载。他只好胡搅蛮缠道:“郡主原来文武双全,歌声简直似绕梁三日不绝的仙乐一般,小的真是大饱耳福。那句话的出处我实在不知,反正是寺里的存稿,可能我记错了,谁让小的是个蠢材呢,跟郡主岂能相提并论?”

  他时刻不忘拍马屁,听得完颜楚月眉眼含笑,解开了心中的疑问。

  “你才知自己是个蠢材吗,只会蜜口滑舌的,就没别的本事。”她才又想起了正题道,“你既没别的本事,又不愿离开,我只好送你两件防身的物件,省得你在两军阵前白白丢了性命。刺花,打开箱子。”

  他庆幸自己又过了一关,便看到刺花像变戏法似地合上箱子,再一打开,露出了一件黝黑的器物来和一把铜鞘弯刀。他正想这铁箱的机关在哪,便听到完颜楚月一副谆谆教诲的口吻:“这是我艺成时恩师赠予的护身甲,据说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我却用不着,就送于你吧,另外那把镔铁弯刀,也送于你。依我看你的体格与资质,较适合用刀,这几天我会传你一套刀法,以后征战沙场,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这一箱银两,也赐于你吧。”

  原来完颜楚月本没有让他离开的意思,刚才只不过故意试探他的态度,现在显然对他的回答十分满意,更将得自恩师的宝贝送给他,俨然视为心腹。毕竟,偌大的军营中找一个能给她新鲜与解闷的奴才,可是难上加难,其实,她哪里晓得,像他这样一个活宝,竟是千年难找的。

  最后一句才是他最爱听的话,他原以为会讨一顿打,不想竟招财进宝,心里早乐开了花,面上却作出凛然之态,一副汉奸样地大表决心:“小的定不负所望,为郡主两肋插刀、鞍前马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祝郡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那边绞尽脑汁地想着合适的成语,这边完颜楚月主仆俩早已笑做了一团。

  他吃力地背着铁箱往自己的帐篷走去,士兵们惊奇围上来,对他毫发无伤地离开郡主大帐唧唧喳喳地发问,他的腰杆立刻挺了起来,半仰脸,用半通不通的女真话答着,宛如21世纪的明星对待追星族或狗仔队的倨傲态度。

  士兵们看出这个大草包已成了郡主跟前的大红人,一个个露出巴结之色,他心中暗笑,阿谀权贵,似乎是千古不变的人类定理。

  一进帐篷,他便拉下帐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铁箱,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摸向那白花花的银元宝,就像他第一次抚摸初恋女友的小手,这也是他第一次触到古代的硬通货,应该值上百万人民币吧,一向爱钱的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一时忘记了此刻何时。

  然后,他合上箱子,开始琢磨开启夹层的机关,他回忆着刺花的动作,在把手上活动了几下,听到喀嚓一声,向上一掀,放着刀甲的夹层打开了。

  原来把手内侧有个雕成虎纹状的按钮,必须使劲下压才能打开箱子,一般人难以察觉。夹层很窄,像箱底的皮革,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他拿起了弯刀,摆出一个自以为潇洒的姿势,唰地抽刀出鞘,一道白光闪过,凉气袭人,好锋利的弯刀,他用武打电影中的慢镜头挥舞起来,嘴里不时发出喝声,真是个自恋狂。

  最后,他拿起了那件护身甲,出乎意料的轻巧,就像21世纪的马甲,不过布料却是一层层的黑色皮鳞,敲一下硬嘣嘣的,不知是什么皮,中间嵌着一个圆圆的护心镜,黝黑无光,不知是什么金属。

  他顺手用弯刀砍了一下,检验它是否如完颜楚月说得那样神奇,只觉像砍在石头上一般,再看那护身甲,竟一丝刀痕也没留下,他大喜,这可是救命的宝贝,当下就当作内衣穿在了身上,很紧贴。

  他很快发现了它的特点,这护身甲的正面只可向外凸,不可向里凹,这样,只要它不碎,他可以不惧任何正面的击打。他活动了一下身子,除了必须保持挺胸外,没什么不便,真像他那时代的“背背佳”。他决定,以后睡觉时也穿着它。

  他藏好了铁箱,套上了甲衣,戴上了雉羽帽,手握镔铁弯刀,得意洋洋地出帐巡逻去了。

  次日,例行的晨练刚结束,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完颜楚月拎上了军营外的小山头。完颜楚月一身短打扮,白衣蓝裤,英姿飒爽,在山风中分外动人。她问:“护身甲穿了吗。”

  他点点头,未及回话,便被完颜楚月一脚踢在胸口,似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他差点背过气去,不是被踢的,有护身甲护着不痛,但如同穿着防弹衣的人突然被一枪打在身上一样,虽没死却被吓得半死,他一面爬起来,一面在肚里破口大骂:“臭丫头,死八婆,八辈子找不到老公……”

  完颜楚月哪晓得自己已被他骂得狗血淋头,表情肃然道:“这是入门第一诀——‘警’字。习武之人,要时刻保持警戒,退则敌无所乘,进则攻敌不意,沙场上更是如此,任何一个疏漏都足以致命。你看了那么多兵书,可不要学赵括只会纸上谈兵。”

  他被训斥得哑口无言,虽说他没经历过沙场血战,但商场的险恶却经历过不少,曾经,他因一个小小的不防而几乎破产。“商场如战场”这句话,他理解得颇深,不由对自己刚才的肚骂大感歉意。

  “拔出刀,全力攻我。”完颜楚月命令。他听话地拔出镔铁弯刀,依言全力攻去,他的全力,也只是毫无章法的迎头乱砍。

  完颜楚月飘然不动,眼看着刀锋即将触其身,他下意识地偏了一下,在这一刹间,她再一脚将他踢飞了出去:“临阵犹豫,乃兵家大忌,须知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这第二诀,便是个‘狠’字。”

  他苦着脸爬起来,为自己做了一个总结:“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大吼着又舞刀冲上来,却被她又一脚踢飞出去,慢丝条理道:“这是你学艺不精,以卵击石,两军对垒,拼的是实力,否则再狠也无用。所以你要勤学苦练,这是第三诀——‘勤‘字。”

  他没脾气了,一声不吭地三度冲上去,“啪叽”他又飞了回去,这次摔得特别远,身后惊起了一只野兔,飞奔而去。他摆着一个周星驰的经典造型,四仰八叉地躺在了枯草上,反问:“郡主,这又何解?”

  完颜楚月被他的怪姿势逗笑了:“这叫不自量力,切记,碰到力量悬殊的对手,万不可死缠烂打,只有一招,走为上计。这最后一诀,就叫‘逃‘字。你将以上四诀学好了,在沙场上自保当不成问题。”

  他揉着膝盖爬起来,那儿没有护甲,赶紧做了几个学生时代活动关节的动作,心想:“还有一诀你没教我,那就是‘忍’字,老子生平最讨厌被别人逼着做某事了,却偏偏碰到了你这个前世对头,堂堂大男子汉被你一个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打不过你,又离不开你,只好‘忍’了……”

  这时,下面的营地号角声响起,完颜楚月脸色一紧,他也听出了号语——紧急集合!

  



  这一回原先的三章依次是《第一滴血》、《杀戮战场》、《第一次亲密接触》。

  一直很喜欢史泰龙,尤其记得他在《第一滴血》里越战余生后在祖国备受欺凌时的眼神,那深邃淡蓝的眼神充满了对命运的悲哀与抗挣,他不想杀人,却不得不杀人,我不知道现在很多有杀戮情节的年轻人真上了战场会怎么样,只希望他们不要尿裤子。

  所以明日在沾上了别人的第一滴血后,开始在杀戮的战场上反思,《杀戮战场》也是一部越战片,明日记得的只有血腥与暴力,喜欢电影的朋友可以在这一章看到描写二战苏联阻击手的《兵临城下》中的相似情节,明日正是从这一章开始反思“人为什么要杀人”的问题。

  《第一次亲密接触》并非那部著名的网文拍成的电影,在明日纯纯的中学时代,偶然有一次读到一部法国电影剧本,描写情窦初开的少女初恋如诗的心情,虽然是译文,读起来馨香清新,怦然心动,于是记住了她的名字《第一次接触》,当时的环境,想看到这部电影可真是做梦,后来VCD普及,明日在一次偶不经意中,看到《第一次接触2》碟片,又名《La Boum·初吻2》,更想不到竟是苏菲玛索主演的,赶紧买下来圆少年之梦,看完齿畔留香,才十几岁的苏菲玛索已是如此动人,真乃人间尤物。

  庆幸的是,明日的初恋也如这般值得回味,所以这一章的情感描写可谓自然如溪水。楚月是明日用心塑造出来的人物,当修订这一回时,已是成人的明日又仿佛回到了从前,回到第一次接触那个楚楚可人的小美人的梦幻时光……所以这一回就叫《第一次接触》吧。

  



  

  有足球场大的跑马场上,黑压压地站好了一队队灰衣戎装的士兵,瑟瑟的秋风卷着半黄的落叶滚过这些彪悍的北国大汉的脚下,一排排的腰刀整齐地指向地面,充满了肃杀的气氛。

  “从吹响号角声到全体集结完毕,用了不到5分钟,对这支三千人的军队来说,是够神速的了。”他领着他的十人队夹在队列中,心里默算着,至少在外表上,他已融入了这个群体。

  他看着身兼千人长的大金郡主完颜楚月在队列前走过,从一个风尘仆仆的铜甲武士手中接过一封黄皮信札,一面拆看,一面询问,然后大步流星地登上中间一个叫做号台的大土墩。

  他再次领略到完颜楚月风采逼人的另一面,她被朝阳映红的俏脸上溢出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威严,清澈的目光缓缓扫过一行行的队列,士兵们鸦雀无声地以昂扬的目光回视着,一个个的眼神里透出发自内心的崇敬。

  完颜楚月蓦地一声大喝,所下的功夫没有白费,他听懂了这句女真话:“刀都磨快了吗?”

  士兵们精神抖擞地齐呼:“是!”

  她再喝一声:“磨快了干嘛?”

  士兵们表情兴奋地再呼:“杀!”

  他听明白了,这丫头在战前动员,倒挺懂领导的艺术。完颜楚月满意地颔首,中气十足地开始发布命令,他连估带猜地听出了大概:本部休整已足,即刻拔营起寨,开赴前线。

  最后,完颜楚月振臂一呼,下面吼声雷动,他淹没在其中,装模作样地张着嘴,作了一回南郭先生,他知道这句很难发音的女真话的含义,那就是——“必胜!必胜!”

  他小心地将那个宝贝铁箱放在辎重队的一个马车箱中,上面锁了一把他要来的铜锁。他扫视了一圈这个他生活了快一月的军营,现在只剩了一座座的土墩,心中不无留念,这是他来到这时代后第一个熟悉的环境。

  出征的号角响起,其时,艳阳高照,碧空如洗,雪白的流云下,完颜楚月一身银盔银甲,跨着一匹大白马,扬起手中的马鞭,呼吆一声,率领为前哨的骑兵大队,绝尘而去。

  肩负着辎重队任务的步兵后军共五百人,在一位骑马的百人长带领下,最后踏上了征途。大踏步走在后军队列中的他全副武装,身披厚厚的铁甲,肩背硬弓箭匣,手持生铁长枪,腰间挂着镔铁弯刀,另扎一个装满牛羊肉干的皮袋——这是他五天的干粮,平白增加了二十斤的体重,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行军。

  拐过山脚,踏上一条宽阔的土路,眼前一马平川,一望无垠的田野延伸到不知何处的尽头,天地间充满了二十一世纪没有的清新空气,他陶醉地抽了一下自己的鹰钩大鼻子,对这个没有被工业化破坏的世界真有些喜欢了。

  一路南行,他倍感新鲜地四处张望,黄绿的茅草地在柔和的西南风中摇曳成浪,铺于天地之间,充满了诗意。

  蓦地,一个灰白的骷髅头扑入他的眼帘,和谐的画面立刻被破坏,他方看清了延伸出去的是大片荒芜的农田和无人收割的麦地,一下子回到了身处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之中的现实。他的心情沉重起来,为这露于野的白骨,更为了自己未知的命运。

  他的脚步也沉重起来,被裹在羊皮靴中的双脚开始发热,汗水在钢硬的铁甲下冒出,铁枪压得肩膀生疼,他哼哧地喘息起来,看着前后士兵的轻松步伐,感叹自己差劲的体力。

  并排的小校忽里赤看出了上司的不便,识机地抢过他的铁枪,他没有推辞,感激地对忽里赤笑了一笑,真是个机灵小伙子。俩人一面走一面悄声攀谈起来,没想到这个连胡子还没长齐的十八岁小子竟是个老兵,听他口气,好像转战过不少地方。

  他强忍着心中的欲望,没有问忽里赤一个很愚蠢的问题,现在是南宋的什么时间?他至今尚未找到一个参照物令可以对证自己身处的确切时间。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他还大致记得发生在南宋期间的史事,一旦能知道自己处在哪一段历史中,他就可以未卜先知地把握自己的未来,但来自未来世界的他,真能把握自己的未来吗?

  在未知的将来面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让别人对自己的来历产生丝毫的怀疑。因为,虽然他可能知道这个时代的未来,但绝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未来。两种自相矛盾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激烈地交锋着。

  从日头上看,已是中午,走了几十里地的他远远地看见了一座村庄。他抛开心中的杂念,想到终于要见到这片前代土地上的父老乡亲了,不知他们是怎样一种情形。

  正午的太阳下,一只苍鹰在高空盘旋,俯视着这一队绵延百米的大金国步兵逐渐接近了所遇的第一个村庄。在苍鹰的视野中,这座村庄三面环田,一面靠河,呈方型结构,两座小土楼遥相对立,一条大道横贯南北,上百间土砖房有规则地排列两旁,一个破旧的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大旗插在中间最高大的一座房子的顶上。

  他用亲切的眼神看着先辈们的房屋越来越近。经过了几个水塘,队伍到了村口,停下来,百人长派了两个士兵先进了村子。忽里赤告诉他,两个探子是去查看前面军队留下的暗记。不一会,探子出现在村口,做了一个可以通行的手势。

  队伍开始从北面进入村庄,他难过地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如避虎狼般地躲入了房子,这些人就是自己的祖先们?他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一定跟身边的女真兵没什么两样了。

  他心中不是滋味地走过一间间破房子,扫视着从窗户里闪过的惊恐眼神,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一时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不知不觉中,队伍行到了村子中间,他看到了一座高大的青瓦房,屋顶上飘着一面破旗,好像是个土庙。

  他心中的警觉越来越盛,目光扫到了旁边小屋上的烟囱,他一下子醒悟过来,现在是中午,怎么整个村子不见一点炊烟?他这个念头刚动,便见土庙上的大旗倒了下来,同时听到一声锣响。

  刹那间发生的一切令他目瞪口呆:从不知何处发出的羽箭瞬间将骑在马上的百人长射成了刺猬;两旁的窗户唰地大开,标枪成丛地掷出,正在前进、猝不及防的女真兵或被贯胸而过,或被穿肠破肚,一个个倒伏在地,垂死呼号。他看到一个士兵被羽箭射在眼上,不辨方向地跑到一间房前,窗口立刻一刀递出,将其头颅砍下,血浆从脖子处喷出,尸身犹未倒……

  眼前血花四溅,这场突如其来的伏击似将他吓呆了,忽然一人将他扑倒在地,一支标枪从他刚才的位置飞过,插在了另一个士兵的背上。他打个哆嗦,清醒过来,原来是忽里赤救了自己。

  他抬起头来,队伍已十损三四,但这些训练有素的女真兵经过短暂的混乱以后,迅速组织起来。因为是一次行军,而非冲锋陷阵,女真兵都没有随身携带盾牌,他们就地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刀拨枪挡,有效地抵挡着射来的羽箭和标枪,同时向另一圈靠拢,这样一圈一圈地合拢,人数越聚越多。

  他被自己小队的小圈围在中间,带入了另一个大圈。最后,这支步兵队的残部组成了一个三百余人的大圈,集中在辎重马车的周围,马匹俱被射倒,伏地嘶鸣。失去头领的步兵们显然不知该向何方突围,只好原地不动,似乎在等待前方部队的回援,也似乎在等待敌人的正面进攻,这些凶悍的北国大汉们无惧近身厮杀。

  然而,伏在暗处的敌人似乎深知此点,只呐喊着发箭掷枪,并不现身攻击。被包围在村子中段的女真兵,只觉四面八方全是敌人,不知有多少人,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外圈的士兵倒下一个,内圈就补上一个,在对方紧密的攻击下,连喘息换手的机会都没有,人数越来越少,而对方的枪林箭雨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

  这样下去只能是等死,处在内圈的他想到,对方袭击这支殿后的辎重队一定做好了充分准备,只怕援兵还没到就都死光了。到了此刻,他也顾不得对方是自己的先辈还是同胞了,要想活着,只有站在女真兵这一边了,完颜楚月的话响在耳边:“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

  乘着还没轮到自己去格枪箭的份儿,他飞快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附近每个房子里好像都藏着敌人,只有土庙里没有动静。在嘈杂的声浪中,他扭头对着背靠背的忽里赤说:“想办法叫兄弟们冲进前面的土庙。”

  正像无头苍蝇般的忽里赤像被打了针强心剂,一声狂喝:“十人长有令,攻占土庙。”

  军纪严明的女真兵一听号令,立刻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尚余的二百多人像一个大铁球般地滚向土庙。对方发现了他们的意图,枪林箭雨愈发密集,使他们每前进一步都付出伤亡数人的代价。

  他们步步浴血,冲入土庙中,抵住了大木门,万幸的是,庙里果然没有敌人,他们获得了一次宝贵的喘息机会。他气喘吁吁地打量着四面,高大的屋脊上嵌着几个小窗,光线昏暗,气氛肃穆,对门处立着一个长长的黑漆木台,摆放着一个个小牌位,地上几个团垫,两边的香炉里烟雾袅袅。

  他明白了这里无人的原因,原来是一座祀堂,尊重祖先的古人不敢打扰先人的灵位,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忽里赤在旁提醒他:“十人长,现在怎么办?”

  他才发现周围血汗淋漓的士兵们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刚才的举动奠定了他的领导地位,在战场上挺身而出的人当然值得尊敬,此刻无人计较他曾是个汉人草包十人长。他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成了头领,有些心虚地对忽里赤说:“一半人守住入口,另一半人好好休息一下,敌人很快会进攻的。”

  忽里赤叽里呱啦代他发令,俨然一个传令兵。不出他的估计,不到一顿饭的工夫,门外听到了哄哄的人声,他凑到一个小门缝儿向外瞟,立时吓了一跳。只见外面数不清的头扎红巾的大汉正列阵已待,应该跟海战的那批红巾军是一伙,半跪的第一排弯弓正对,站立的第二排持枪待掷,看情形,只要这门一开,屋里的女真兵们都要变成大刺猬。

  他又看到了一幕骇然的场面,另一些红巾大汉正搜寻着伤而未死的女真兵,或一枪戳死,或一刀砍死。他见识到了这场民族战争的残忍性,对敌人斩尽杀绝。好像知道有人偷看,一个满脸落腮胡的大汉箭一般的目光向这边射来,他吓得忙转头,贴着墙坐下,心脏扑通直跳,对原先所抱的被俘后的一线生机彻底绝望,只怕自己来不及表白便掉了脑袋。

  外面垂死的女真兵发出了惨呼,他克制着想要捂住耳朵的举动,却看到周围的女真兵一个个面露悲愤之色,皆把目光投向自己,似等他发布命令杀将出去。他苦笑着对他们摇摇头,现在出去等于送死,对方是瓮中捉鳖,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对决,却完全符合战争之道。

  他心里说:“上天把我派在了你们一方,无论为人为己,我只有尽我最大的能力,看能否带你们逃出生天,在这一场女真和汉族的百年战争中,只有我知道最后的结局。无论战争正义与否,我帮哪一方都不为过,因为众生平等,而且几百年后,都是一家人。”

  他沉下心来,默默清点着可以作战的人数,已不足百人,而且十之八九带伤。虽说获得了暂时的喘息,但己方已失去了与对方硬拼的实力,唯一的生机就是固守待援。他想,若对方来一个火攻,大伙儿都将变成全聚德烤鸭,只希望对方顾忌这是祀堂,不采用火攻。

  这时,一阵浓烟从门缝里钻进来,远远超过他所担心的事发生了,对方更绝,采用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计策——烟攻。他彻底傻眼了,烤鸭变熏肉……

  靠门的士兵被熏得东摇西晃,屋里一片咳嗽之声。反应较快的忽里赤连发几箭射破了两旁的小窗,想通风引烟,可惜窗口太小,对这三面皆墙的封闭环境作用无几。他也泪流满面,有过一次火里逃生经验的他情急地一声大呼:“都给我趴下!”

  女真兵们倒有十之八九听懂了这句汉话,他们虽不解其意,在令行禁止的习惯下齐齐趴倒,方明白了这样做的原因,贴近地面后呼吸好受多了。屋里的烟气越聚越多,屋外一片鼓噪之声,他听出像是山东的方言:“熏死鞑子!熏死金狗!”

  他趴在地上焦急地转头四顾,士兵们皆皱眉捂嘴,这样下去撑不了多久,没办法,只剩最后一招了。他飞快地撕下一片袍角,放到胯下,拉开了裤裆,掏出那个东西将布片尿湿,捂在了口鼻上,然后向周围看得大眼瞪小眼的士兵们示意照做。

  “真是个纪律部队。”他心中赞道,满意地看着女真兵们一个个皱着眉头在面上盖了一层尿布,尿不出来的就用别人的尿,一时间,屋里臊气熏天。这下暂时没有性命之虞了,他想,若能活着离开,这一回就叫“尿破烟熏计”。

  外面的红巾大汉一定在门外摆好了阵势等他们呛不住烟出来受死,可想而知,对方听不到屋里的咳嗽声后,会以为屋里的人都被熏死了。果然,过了半晌,屋外不再有烟雾进来,他听到了胜利的欢呼和人群集合的口号,便悄声叫忽里赤爬到门前去查看动静。

  忽里赤转回来在他耳边报告,对方已解除了战备,却不是正规的宋军,只是一支被宋人称之为“游寇”的地方武装——红巾军,一向在后方骚扰金军。他心想扭转战局的时机到了,告诉忽里赤突围的方向,士兵一个一个地耳语传过去。

  人声逐渐靠近祀堂,对方显然来检验胜利的战果了,“咚咚”,木头撞门的声音传入。在犹未散尽的烟雾中,忽里赤做了一个准备战斗的手势,他看到了一个个女真兵收缩的眼眸和青筋突起的大手,他们蓄势待发地弓起身子,等待着门破的那一刻。

  “轰”地两扇门应声而倒,外面人影憧憧,阳光久别地射入。门一开,对方闻到了一股尿臊,以为是鞑子兵临死前的大小便失禁,皆掩鼻嘲笑。烟雾袅袅中,躺了一屋子的鞑子“尸体”们突然全跳了起来,毫无防备的对方尽吓得魂飞魄散,靠前的几个大汉未及叫出一声,便血花暴起,被分成了几段。

  偷袭的一幕反过来重演了,憋了一肚子“尿”气的女真兵如虎入羊群,枪挑刀劈地向屋外冲去。血战以不可逆转的方向开始,他被夹在几个士兵中间,像被卷在滔滔的洪流般地身不由己,涌出去。

  正陶醉在胜利喜悦中的红巾军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女真兵们一下子冲入了对方的人群之中,大开杀戒。而处在外围的红巾军弓手,因双方混杂在一起,无法发箭,眼看着那些鞑子兵们像一把巨大的双刃刀一样,切开一道口子冲到街心,向来时的方向杀回去。

  这是他的决策,撤往自己熟悉的方向总强过面对陌路上的风险。这是他第二次身临冷兵相接的战场,不同的是,第一次是个旁观者,这次却是个当局者,眼前人类肢体器官缤纷飞扬的血戮场面,是他看过的战争电影所无法表达其万分之一。

  女真兵的前锋迅速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已有一大半突围而去。直到这时,对方才发起象样的反击,仗着人数众多,将剩下的女真兵分割成几部分。那些红巾大汉也甚是骁勇,并非想象般不堪一击。

  毕竟是以寡敌众,又经过连番鏖战,滞后的女真兵失去了方才的锐气,陷入各自为战的被动境地。他处在一支滞后的小队中,在以忽里赤为首的十几个士兵的护卫下,组成一个小型三角战阵,向前冲去。

  眼前红巾闪动,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他装模作样地横着弯刀随战阵移动。心头忽警,他顺着感应看去,却是那个眼熟的落腮胡大汉,炯炯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他也不客气地盯着他,有十几个钢铁战士护卫自己,心想怕你这个大胡子怎的?

  大胡子看到夹在中间的他一直没有动手,猜测他是个头目,便一声大喝,挺起手中的红缨枪杀来,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大胡子显然也是个小头目,众大汉唯其马首是瞻,俱加紧缠斗,掩护着大胡子杀入阵中。大胡子甚是凶猛,连冲过两三个阻拦的女真兵,直扑向他。

  “竟是个狠角!”他的小脸被这瞬变的情况吓得刷白,忽然明白了被大胡子看中的原因,自己处于阵中枢纽的位置,一旦被大胡子占据,这战阵就会自内而外地崩溃,正所谓一子杀通杀,一子活通活。

  他心中暗暗叫苦,自己可是阵中最薄弱的环节,若真被大胡子收拾了,再从里往外一搅和,那大伙儿一起完蛋。其余的女真兵亦看出了大胡子的意图,自家人知自家事,晓得这个草包十人长的分量,如何是人家对手?一个个心叫不妙,但俱被对方以三倍的人力缠住,分身不暇,眼睁睁地看着大胡子雷霆万钧之势冲向阵中心的他。

  大胡子认为这个一直不出手的家伙说不定是个高手,故这一击是全力。他想后退,却被对方志在必得的枪势罩住,连呼吸都似乎被封住了,心中惨呼:“这下完蛋了,天王老子也救不了自己,想不到老子竟命丧于此。”

  在这一瞬间,一个奇怪的感觉出现了,他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感应,接着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令人惊异的现象发生了,他的精神一下子集中在自己和眼前的大胡子身上,而周围的人仿佛被隔在了另一个世界,他看到他们,却跟他们毫无关系,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是他心中的言语所无法表诉的东西,连属于21世纪的他也无法用自己的知识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认为这是人类面临生死关头被激起的本能潜力。

  仿佛醍醐灌顶,他顿时想起身上还有救命的护身甲,在这性命攸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脑海里生出一个以死搏活的险着。他看着那锋利滴血的枪尖慢镜头般地递过来,避也不避,其实也无从躲避,竟就将胸膛迎了上去,边上的女真兵皆露出绝望之色,大胡子也没料到他如此不济,手中枪的几个后势也无法施出,枪尖“铛”地捅破他外面的铁甲,就这么将他挑飞了起来。无论在哪一方人的眼中,他都必死无疑了。

  飞到半空中的他胸口一阵撞痛,从喉咙里逼出一声低呼,清楚地知道那贴身的护甲挡住了这必杀的一击,他的双手下意识地一挥,弯刀脱手而出,旋转着划了一串优美的弧度,在大胡子的张口结舌中和周围人不能置信的眼光中,扑地插入大胡子的胸膛,那鲜花般绽开的红血凝固在他的视网膜中,他的脑袋轰的一声,知道自己做了生平想都不敢想的事——杀人!

  在双方人的眼中,他是临死前的孤注一掷击杀了大胡子,女真兵对他落下的“尸体”投过尊敬的一瞥,为他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全队的安全。这些刀口喋血的战士显然见惯了同伴们的倒下,便专心厮杀,再不理会。

  轰地他摔倒在地,各种正常的感觉立刻恢复了,周围刀光剑影,喊声震天,失去对手的他呆呆地趴在地上,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一只的他,木然地看着面前大胡子不甘心瞪大眼珠的尸体,恍若隔世。

  一滴晶莹剔透的血珠从他额前的发丝滴落尘土,这是他的双手沾染的生平“第一滴血”。

  处在三角阵顶端的忽里赤看到对面的大汉向他身后露出惊惧的眼神,他奋力前攻,将对方杀退几步,不知所以地侧身一瞟,不由又惊又喜,只见他以为必死的明日十人长,正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围攻的红巾大汉们显然因大胡子的无功而死失去了信心,一个个力怯手软。其余的女真兵也发现了对方的混乱情形,乘势一冲,这支小队也突围而去。

  他被忽里赤和另一个士兵架着跑到了村外,先突围的女真兵们已列阵掩护,发箭将尾随追击的红巾军阻在村口,原来他们是最后一批了。

  他带着梦游的表情,瘫倒在地,犹未从第一次杀人的心境中走出。不一会,对面的红巾军像他们突然出现一样失去了踪影,女真兵们不敢掉以轻心,依旧保持着高度的戒备,深恐对方玩什么花招。

  对面灰尘扬起,马蹄声急,女真兵们皆脸色大变,来的是步兵的天敌——骑兵,他们一个个剑拔弩张,只剩下必死的决心。呐喊声中,一面绣金大旗冲出了灰尘,上绣一头傲啸的东北虎——大金的标志,一个天神般的银甲女将冲在了最前方,原来救星到了,血战后的步兵们不禁举手欢呼起来。

  回援已迟的女真兵们心情沉重地掩埋了同伴们的尸体,一把火烧了已空无一人的村庄。在这场不到一个时辰的伏击战中,精锐的郡主亲兵营步兵后军,五百人只剩了八十七人,且损失了大量辎重,对全军的士气不能不说是个打击,出师不利。

  参战的士兵们个个带伤,但有一个人除外,可以说是毫发无伤,还是这场败仗中唯一的亮点,他就是他。

  完颜楚月眼含热泪,简单地祭奠了阵亡的将士,抚恤了受伤的兵士,麾师上路。只有忽里赤的汇报给了她一丝欣慰,他如实报告了明日十人长的表现。完颜楚月边听边详细地发问,当听到“尿破烟熏”那一节,心中是先羞再惊又笑,当真是匪夷所思,断无第二人能想出此计。而飞杀大胡子的一幕只有她知道怎么回事,是那个护身甲起了作用,她并不点破。

  完颜楚月当即宣布,升完颜明日为步兵百人长。或许,一支锐气受挫的军队太需要一个英雄了,她越过了严格的军级制度,颁布了这条突兀的命令,她想,希望他不要令自己失望。士兵们立刻欢呼,为郡主的赏罚分明。

  她从奔骑上扭头扫过躺在马车上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情愫,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有着很多奇怪的表现,他刚才吐得一地污秽的狼狈样一点都不像是个拯救了八十多人的英雄。而她得知后军遇袭后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安危,她故意把他安排在后军就是为了这个家伙的安全,却弄巧成拙,令他经受了一番磨难,还好他很争气,还赢得了士兵们的尊敬。

  他不是个武人,却不仅救过自己,现在还救了这么多兵卒,用尿布遮鼻呼吸,她一想起刚才忽里赤活灵活现的比画就想笑。她对这个家伙的兴趣愈发浓厚了,他像一首难懂但有趣的诗,每一个字的含义都是新的。

  他舒服地躺在了辎重马车上,呕吐后在清清的河水里漱过的嘴十分爽利,边上就是那个宝贝小铁箱,这个不起眼的东西没有被红巾军们带走,他们损失的主要是粮草武器。他听到了郡主的嘉奖令,眼前不断有经过的士兵向他致意,他心满意足,第一次感到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了脚跟,就好像他在举目无亲的珠海得到了第一份工作一样,他得到的不只是个嘉奖,更是个信心。

  他此刻什么也不想,仰视着蓝蓝的天空,就在颠簸的马车上入睡了。

  “灯光,准备;演员,到位……”眼前是多么熟悉的场面,一座车间般的大屋里,一位摄影师和两位助理在那架昂贵的西德机器前忙碌着,另外一大圈人在几盏大灯的外围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着,一台巨大的鼓风机开始扬风。摄影师回过头来对他说:“导演,可以了吗?”

  他方反应过来,这是对自己说话,这是在珠江电影厂的小影棚,他随口应道:“开拍”!

  他心中有数,在片场,摄影师是半个头,尤其在他这个半路出道的愣头青面前。他的工作只是写好被广告主认可的创意脚本,然后交给制片人组班,最后由摄影师打理现场的一切,自己只需说一声“开拍”就可以了。

  他听到了他爱听的胶片转动声,目光投向了灯光汇处,眼睛一亮,演员竟是他一直心仪的广告名模小瑶。他永远忘不了自己第一次见到小瑶的情景,那是他入行后的第一次跟片,充当打杂的剧务,当时25岁的他对这些大牌名模充满了好奇与仰慕。

  他利用身为工作人员的便利,悄悄地出现在正在化妆的她的身后,欣赏她窈窕动人的背影。小瑶仿佛知道有人在背后看她,就这么一转头,给了他灿烂的一笑:“嗨!”

  那一瞬间,他才明白了“惊为天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顿时神魂颠倒,只变成了小瑶一个人的剧务了,更被她戏称为“小跟班”,他沾沾自喜,真以此自居,整日屁颠屁颠地跟随在小瑶后面捧衣拎包,那两日的美妙时光至今难忘。

  从此,他便以影视广告为重点发展方向,一个不足为人道的秘密就是想再度跟小瑶合作,这是他想到可以跟她亲近的最好途径了。

  他疑惑地看着灯光下千娇百媚、熠熠生辉的她,心想自己什么时候达成心愿了。眼睛一花,他刷地置身于聚光灯下,小瑶的俏脸近在咫尺,鼻息可闻,就像电影中由全景一下子推至特写,感觉像在——飘!

  他倒不疑惑了,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就这么跟小瑶面面相对,心中只充满了惊喜,直到她使劲向他使眼色。他心中恍然一动:“小瑶是在叫自己对白,原来自己不仅是导演,还是个演员”。

  他想通了这节,台词脱口而出,却是他以前为追女孩子而挖空心思编造的一段歪话:“你相信轮回吗?我信,想想看,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在某一个年代,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在品貌性情各方面都跟我酷似的男孩,也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跟你酷似的女孩,那便是我俩的前世了,经过了多少度的轮回,今生我俩终于碰在了一起,这可是几千年的缘份,你说,我们是不是很幸运,是不是该珍惜?所以……”

  他看到了自己的唾沫星喷在了小瑶脂玉般的脸颊上,而她不以为忤,眼中分明有感动的泪花闪动,他不禁也为自己感动起来。

  这时,场外传来了叫停声,正说到兴头上的他大叫:“不准停,老子是导演,我不叫停,谁敢叫停?”

  他大叫着睁开眼,看到床前的灯座上挂满了烛泪,暗红的烛芯映着帐侧的盔甲、刀枪,原来是南柯一梦。双颊旁有冰凉的液体滑下,他知道是自己的清泪,这相隔千年的梦境将他拉回了那个他生于斯长于斯的时代,他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再也无法入睡,披上羊皮袄,掀帐而出。

  他信步走在繁星点点的秋夜下,站岗的小校向他抚胸致敬:“百人长”。

  他微笑着挥挥手,步出自己的营地,登上一座插旗的土墩。他在清爽的夜风中深呼吸一口,舒解自己的情绪。眼前营寨如云,旗幡如林,绵延数十里,黑压压围了远处一座灯火通明的城池。这座被围的城池就是楚州,以他的判断,应处于后世的淮阴一带,因为这是从他的古家乡南下所至的第一座城市。

  不知不觉中,他像一个克服了时间差的旅客一样,开始以所在地的时观进行思维了。来到这大营已六天,他还没有真正地走向上前线,每天的任务只是率领自己的百人队为攻城的部队运送军械。他由此认识了千奇百怪的古代攻城器具:云梯、攻城车、抛石机、弩机、檑木……

  他每天就站在脚下的小土墩上,远远地看着大金的攻城部队一次一次地发动潮水般的攻击,又一次一次潮水般地退下。然后,他就率领百人队上前,搬回血迹斑斑,千疮百孔的攻城器具,送至军械营修补。而对面城池上烈烈飘扬的旌旗与轰天震地的锣鼓,仿佛在嘲笑着这些以强悍著称的北族大军,竟数月攻不下这座区区小城。

  他从手下的嘴里知道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是由一名叫 “赵立”的南宋大将镇守的。他虽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心中却好生敬仰,若没有这等英雄人物的出现,哪来的宋金百年对峙?

  他又感慨自己这一阵为掩护写笔记而读的兵书所云及是:“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难怪完颜楚月每次去帅帐听令回来,均板着小脸,想是她的父亲挞懒亲王因战事不利,怪罪下来,连作为女儿的她也不能幸免。听说这个老家伙脾气极坏,他希望自己不要碰上他,好在,他这个百人长还没有资格去帅帐听令。

  蓦地,他的心中警醒突现,下意识地回头一瞟,营口站岗的小校不见了。他心知不妙,正想呼叫,一条布带从后面封住了他的嘴,旋即一只口袋当头罩下,他眼前一黑……

  他被一个大力的家伙重重地扛在了肩上,并听到另一个压低的粗声:“吓,抓着个头目,撤!”

  是淮北口音,他明白自己遇着了宋军的夜袭队,他虽然穿着便服,但一定是小校向他敬礼暴露了他的身份。这就是战场的铁律,当官的永远是敌人重点“照顾”的对象,擒贼先擒王嘛。

  他想起楚州城头挂着的一排排女真兵的头颅,而那些侥幸逃出的女真俘虏不是被缺了鼻子就是少了耳朵,一时间手脚发软,哪里还有挣扎的气力。这一刻,他不由深深怀念起后世的那个和平稳定的年代,自从他坠入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以来,可以说是步步惊魂,无时不刻都活在危险之中。

  一直向往“乱世”的他,此刻方知“出英雄”的代价是天下的动荡和人命的低贱,这种感觉,是那些生活在治世却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所无法理解的,虽然他也曾是其中的一分子。

  在黑黑的布袋中,他感觉到这几个人替换扛着他高低起伏地蹿去,心中只剩下一个指望,就是女真的巡逻队发现情况,将他从淮北老乡的手里救出来。真是菩萨保佑,他听到身后的方向传来了嚷叫声,显是有人发现了异动,立时,相连的大营鼓噪起来。早已不胜骚扰的女真兵对这些神出鬼没的夜袭队恨之入骨,白天辛苦攻城,晚上睡觉还要提心吊胆,所以一旦发现了夜袭队的踪迹,皆举营追出截杀。

  喧嚣的声浪向他们这个方向传过来,这几个宋兵顾不得行踪暴露,开始加快速度,皆知如若被俘,断无生理。奈何有个累赘,再快也快不了哪里去,一个像是头领的声音发话:“除掉这金狗!”

  他听得明白,肚中直叫救命,吧唧一声,头朝下栽到地上,顿时眼冒金星,倒不是很痛,毕竟古代没有水泥地。他随即感到一根硬硬的家伙戳在背上,心中暗喜,完颜楚月给他的护身甲又发挥作用了,她才是自己的救命活菩萨。却听到对方“咦“了一声,想是感到匕首刺入不深,他生怕对方识破,忙装作挣扎几下,蹬腿不动。他逼真的表演瓦解了对方的疑心,再加上人声逼近,他们急于逃命,也没察觉匕首上无血迹,便向远方纵去。

  很快他听不到他们的动静了,只闻嘈嘈的女真语声越来越近,停在了他的周围。他口不能言,被布袋裹得紧紧的身子连忙挣扎几下,吸引注意力,表示这里有个活人。

  没有缀上敌人,女真兵们不甘心地将对方遗留的大布袋抬回了营地,举着亮堂堂的火把,解开了口袋。他再次见到了满天的星星,还有女真兄弟们的亲切脸庞,他吱唔着,示意他们除掉自己嘴里的布条,却见他们瞪大眼睛看着他,一齐轰笑起来。

  他不解地眨巴着双眼,醒悟自己的双手已经自由,便伸手扯掉了布条,不料四周依旧笑个不停。他忽觉下身有点寒意,向下一瞧,一张老脸立刻变成了一块大红布,原来不知何时,那古代的大肥裤带子掉了,穿惯了牛仔裤且有不穿内裤嗜好的他浑然不觉裤子落下腿来,,整个下半身都赤条条的,狼狈地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完颜楚月黑着个小脸,将这个在外营面前出乖露丑的百人长领回了自己营地。入得帐来,她气急败坏地一拍大案:“好奴才,你今天可算大出风头啊!教你的功夫都给狗吃了?你还……真丢尽了本郡主的脸!”

  原来到大营后,完颜楚月每日都抽出空闲,传授了他一套简单实用的刀法和轻灵身法。而他仗着高中时学霹雳舞留下的基本功,领悟得挺快,自我感觉良好,对完颜楚月夸口对付一两个敌人不成问题,却没想到牛皮吹破,这次先被“袋俘”后又“露械”,不禁令他对自己在这个时代生存的信心也产生了怀疑。

  其实若不是当时他正因梦心乱,也不至于如此不济。他本已满心惭愧、垂头丧气,却被完颜楚月雪上加霜的一番话激起了心底的血性。他想起上中学时,一直以硬汉形象出现的他,当着一位暗恋女生的面被几个小痞子欺负却一副懦态时,那女生失望的眼神,他才晓得这是身为男人的耻辱——令一个对他有信心的女子失望。

  他终于想到,这种耻辱,在这样的乱世中,或可以用自己或别人的血来洗刷。他先仔细地勒紧裤带,以防再犯第二次错误,然后一个标准的单膝跪礼:“郡主,明日请求参加攻城!”

  完颜楚月没想到几句斥责激起他这么大的反应,倒有些后悔自己言重了,本来宋军夜袭队就令人防不胜防,他能活着已经是万幸。再说让他担任没有危险的运输任务也是她的安排,她可不想这个连马都不会骑的家伙去送死。她口气软化下来:“自家晓得错不在你,此事就算了,你回帐歇息吧。”

  却不料他在瞬间已想得透彻,既然自己落入这个乱世之中,就要适应这乱世的规则,绝不能依靠一个女子苟存活命,危险只能面对,逃避不是办法,他想起自己篡改的一句格言:退一步山穷水尽,进一步海阔天空。他拿出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气概,跪地不起:“请郡主恩准!”

  “我不准!”完颜楚月一伸手将拉起来,他却又坚决地跪下,俩人如此反复几次。完颜楚月见他不识自己的良苦用心,女孩家的心性也上来了:死奴才不识好歹,我这是何苦来着?她咬咬银牙道:“好,你明日就参战!”

  他胸中升起一股豪气,刷地站起来:“得令!”

  他昂首向自己的帐篷走去,听到完颜楚月在后面喊了他一声,便站住,却没有回头。

  “你……”完颜楚月跺了跺脚道:“好生记住我教你的,去吧。”

  他点点头,听到少女牵挂的声音,心中一动:“难道她对自己……”

  但年近三十的他自负有一颗沧桑不惑的心,抛开此念,决然地向前走去,去迎接未知却注定险恶的明天。

  “咚咚!”,第一声战鼓敲响,他率领着百人队走在主攻队伍里,这支负责进攻东门的三千人队组成十五个方阵,在数百米长的战线上一字排开,用粗犷的女真语呐喊着向前行进。

  他看着本阵身披铁甲背弓持兵的部下,成十列行进,每列的前两人肩扛云梯,另分出十人,推着一架巨大而笨重的攻城车为前锋。这种车体宽大蒙着皮甲并头嵌铁锥的攻城车,既可摧墙破壁,又可掩护步兵,是攻城之必备器具。后面是担任助攻的投石队和弩机队。

  他一步步踩过寸草不生的焦土,在淡淡的晨蔼中,看着这巍峨的古代城池矗立在正前方。城池越来越近,他清晰地看着破损不堪的藏青色城墙上,布满了斑黑的血迹,战争的疮痍触目惊心。他更看见了城垛后乌亮的金属闪光和千疮百孔失却本色的旗幡,对方一片寂静,但谁都知道这是大战前的短暂平静,离城池只数百米了。

  他心中忽然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自己到底是个英雄还是个汉奸?蓦地,一声巨响,他便听见半空一阵奇怪的啸音,他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块块篮球大的石头冰雹般地打来,身边的一个战士躲闪不及,正中脑门,头盔飞起,白花花的脑浆迸出,尸身扑通倒地。

  女真兵呼哨一声,向攻城车跑去,躲避对方石弹的攻击。奈何这锲子状的大车下面积毕竟有限,只能挤进三、四十人,剩下的士兵只能抱头伏在一个个战壕了里。他被忽里赤和几个士兵簇拥着蹲伏在车下,从车底推轮前进,看着旷野上找不到掩体的女真兵狼奔豕突,自知倚仗的护身甲在这冰雹般的石弹下显然不堪一击。他心中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要逞强求战?

  他如梦初醒,不得不撇开了所有杂念,明白在这残酷万变的沙场上,人世间的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变得苍白与薄弱,只剩下两个字——生与死。

  这时,女真的投石队开始还击了,他看到一块块大若磨盘的石块飞过头顶向城墙轰去,巨大的裂石声此起彼伏,对方的石雨渐渐变稀了,因为女真兵已进入射程的内死角。他看到己方的15辆攻城车已逼近了城墙,一条护城河横亘在面前,攻城车的作用便止于此,无法越过河去摧城。停在远处的女真投石机向前延伸发射,以防误伤自己人,倒有大部分的石弹越过城头而去。步兵开始向前运动,弩机队紧跟其后,准备掩护步兵攻城。

  他看得两侧方阵的步兵从各自的攻城车下奔出,身边已升为十人长的忽里赤提醒道:“请百人长下令。”

  他一挥手:“进攻!”

  不待他话音落下,早已跃跃欲试的忽里赤与几个士兵抢出,将云梯架于护城河上,变成一座浮桥。这一方阵飞快地在七、八米宽的护城河上架起了十余座浮梯,只听对面的城头一声锣响,顿时乱箭横飞,将女真兵阻在了岸边。女真的弩机队立刻回击,压制住对方的火力。

  他看着同阵的另一支百人队开始冒着箭雨强渡,被弩机压制住的宋军一时势弱,让很多女真兵冲上了浮梯。嗖嗖地十几支冷箭射出,进到河中间的女真兵皆中箭落水,他们因为要踩稳脚下的梯子,无法兼顾上方的袭击,这些不善游泳的北国兵要么被射死,要么被溺死,混黄的水面上翻起一圈圈的血纹。

  显然,无法以集群跟女真弩机对抗的宋军弓队改变了策略,既然不能阻敌于岸,便以单兵的神射手杀敌于河上。这些神射手好比后世的狙击手,弩机也拿他没办法,唯一的策略是以己方的神射手对付。

  他忙制止住想抢上的手下,不想让他们做无谓的牺牲,召集了以忽里赤为首的几个神射手,以攻城车为掩体,伺机出击。而继续强渡的另一队给他们制造了机会,每有一个女真兵中箭,便暴露一个对方射手的位置,这边立刻数箭齐发,干掉对方。

  对方虽然察觉,也毫无办法,这就是战场上看不见的手,消灭敌人和被敌人消灭的机会均等。宋军神射手的人数在这以命换命的攻击中越来越少,已无法阻挡女真兵过河的脚步。

  另一队女真兵冲过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他们拽起了浮梯,架在了城墙上。女真弩机队停止了发射,短兵相接的时刻到了。他看到每两个士兵在城根下扶住梯脚,其余的士兵一手持刀挺枪,一手攀梯而上。在这十余米高的东城墙上,十几支小队像蜈蚣一样地向城头爬去。他没有见到意料中的滚石和檑木打下,感觉不对劲,再次制止住急欲过河的本队士兵。

  横变突生,他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情形,每一个接近城头的的女真兵都被城垛里伸出的一把巨大的镰刀钩掉了头颅,然后无数的巨石檑木打下,将云梯上的女真兵像撸草一样地砸落,不是被摔死,就是被砸死,只剩下少数几个伤者在地上辗转哀号,而那些云梯俱被宋军扯上了城头。

  身后催战的鼓声响起,他才发觉情况不妙,护城河上只剩了两架云梯,然而军令如山,他无奈地一挥手,发出了等于送死的命令:“进攻!”

  他手下的士兵开始过桥,最前的一个冲到浮梯一半时,忽然嗖地又一支冷箭射下,士兵顿时中箭,一头栽入水中,另一个跟上的士兵也中箭落水。原来对方还有幸存的神射手。

  如此一连几个部下倒在了水中,他看得真切,那些士兵都是心口中箭,应该是同一个人,这个神射手十分机敏,位置飘忽不定,令女真的神射手几次攻击未果。

  掠阵的忽里赤急红了眼,就要向前冲,他忙大喝停止进攻,他不想失去跟他情同兄弟的忽里赤。却有靠前的几个没听到,已冲上浮梯,“嗖嗖”数声,对方露了一手绝活,发出连珠箭俱射翻了他们。

  忽里赤钻入车下,哼哧地发问:“为什么停止?”

  他一时说不明白,只好简短道:“要活着去战斗!”

  忽里赤倒不莽撞,明白了他的意思:“怎么办?”

  “你的箭法可以对付他!”他想了想道:“只要能摸清到他的位置。”

  此刻,由于无人过河,那个神射手也不见了动静,只有零星的流箭射过。较别处轰轰烈烈的战况来说,这处显得安静多了。怎么办?停滞不前是要受军法制裁的,可是他又不忍看这些跟他朝夕相处的士兵们去送死。

  忽里赤躺在车轮下,嘴里咬着一支箭,弓上搭着一支箭,紧张地搜索着城头,看不到对方的一丝影子,忽里赤的额头开始冒汗。他的脑袋里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念头冒出来。他爬至忽里赤身边道:“不要慌,我去引他发箭,你要抓住时机,只有一次机会。”

  忽里赤的脑筋尚未转过来,便见百人长已冲了出去,奔向浮梯。他阻拦不及,看着百人长已踏上了浮梯。忽里赤是少数几个见过百人长“刀枪不入”绝技的女真兵之一,事后百人长曾叮嘱他不要对外宣扬。即使出了这次夜袭的难堪事件之后,他对百人长的信心也没有动摇。忽里赤当即心无旁羁地转向城头,寻找那暗藏的强劲对手。

  他踏上浮梯,飞快地向前踩去,行至一半时,那种心如明镜的奇妙感应忽地涌上来。他仿佛未知先觉地将弯刀横在了心口处,电光石火地闪过一个念头:自己绝不能再倚靠护身甲,否则总有一天会死在这种依赖里,适者生存,强者无敌,老子这次就要凭自己的本事挡住这一箭。他尚未学会士兵们必须掌握的格箭术,惟有以刀为盾。

  这是一次豪赌,赌的是他的判断力,首先,在这么远的距离,射手一般不会以敌人的头为目标;其次,这个射手喜欢射敌人的心口。然而说到底,身上的护身甲还是给了他信心,否则,他也不敢如此托大。 他昂然抬头,立刻捕捉到一道锐利的目光和一支急速飞来的黑色羽箭。他立时晋入到那有过一次的感觉之中,胸口的某一点跟全身像是产生了某种感应,一圈冰凉泛起,又一圈火热漾出,一冷一热的感觉像水纹一样地涌遍全身……

  他知道自己在生存的台阶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己的潜力在生死关头前再一次爆发,虽然他不知它如何而来,又是从何处来。他的精神一下子锁定在自己和射手的小世界中,他的目光顺着箭的来势唰的捉住了对手的目光。

  目光的主人——一名精壮的宋军射手,迅速移到了另一座城垛的阴影下观察,嘴角挂着微笑,仿佛看到了这个冒进的鞑子捂着胸口倒下的情形。他忽然发觉对方竟早已用手中的刀封住了箭的去势,心道这鞑子不笨,竟发现了自己的习惯。

  他嘴角浮起了一丝冷笑,稍一探头,连珠箭正待发射,却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呼啸而来,愕然一瞟,便见一支利箭直扑面门。这最后一名神射手惨叫着在城墙上翻下,留恋的目光扫过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湛蓝的天空下,两条滔滔的大河在城外交汇而过,正是这便利的航运成就了楚州城的繁华,然而,这一切都被这些北来的侵略者破坏了。他的身体在空中翻滚着,遗憾地看见那个鞑子挡飞了自己的最后一箭,冲过了护城河……

  他是被忽里赤背下战场的。在冲过浮梯的当口,他学生时代踢足球落下的毛病——习惯性崴脚又犯了,那种仿佛骨折般的剧痛袭上来,他撕心裂肺地怪叫一声,仆倒在地。

  对岸的女真兵见百人长成功地过了桥,尚未及欢呼,便变生咫尺,皆以为他遭了另一暗算,顿时,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爆发,一个个狂呼呐喊,亡命冲过了河,留下一梯,竖起一梯,开始了无异于以卵击石的攻城。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想要制止这种愚蠢的行为,却发现自己就像大气中的一粒尘埃一样,淹没在战场的喧嚣中。他痛苦地看着这地狱般的场面,杀红了眼的女真兵越过身边倒下的战友,前仆后继地攻向城去,那铜墙铁壁般的城头变成了女真兵的绞肉机,熟悉的面孔转眼间变成了横飞的血肉。

  那一刻,他深深地悲哀自己空有远远领先于这时代的知识,却无法拯救这些追随自己出生入死的部下,他忘了民族的界限,双目热泪盈眶,只在心底呐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人要杀人,为什么进行这该死的战争?”

  中午时分,金军鸣金收兵,惨败而回。是役,明日百人队阵亡二十三人,伤三十人,清点下来,竟是伤亡最少的小队。

  忽里赤背着他往医营走去,步伐沉重得如同俩人的心头。一阵马蹄声响起,一彪铜甲披风的武士簇拥着一位赤马白袍的小将从面前急驰而过,忽里赤顿了一下,嘀咕道:“他竟来了?”

  他看白袍小将消失的背影,心弦一动,隐隐觉得他跟自己有何瓜葛似的。在军营里他已养成了不关己事莫问的习惯,他身心俱疲地趴在忽里赤结实的背上,进入了遍地伤兵的医营。

  军医在他的脚髁上捏了捏,告知他没有伤筋动骨,只在肿处搽了些白酒。他心底有些失望,竟似巴不得自己骨折,以避开这该死的战争。

  回到大营,他发现完颜楚月也没有露面,心中更有些失落。倒是那些士兵见到他均向他致敬,想是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已经传开了。

  为了振作士气,当晚,中央大营特别为参战的部队举行犒赏大会。他本不想参加,却被忽里赤和几个相熟的部下硬拖,只好在脚脖子上打紧了绷带,一瘸一拐地来了。

  这几个家伙十分兴奋,仿佛知道晚会上有什么好事似的。他很快明白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个身着民族盛装、花枝招展的女真姑娘在会场内外忙碌着。

  十来座熊熊的篝火在广场中央燃烧着,外圈围成一个大圆的长木桌上摆满了酒肉水果。他盘腿坐在嘈嘈的人群中,没滋没味地啃着一个苹果,没来由的落落寡欢。

  他被周围几个家伙逮住,硬灌了几碗米酒,好辛辣浓郁的味道,跟后世的白酒大大不同,不善饮酒的他小脸都喝白了。酒足饭饱,咚咚地战鼓忽然响起,他吓了一跳,以为有敌来犯,却见半敞怀喝得醉醺醺的忽里赤他们笑眯眯地站起来,扭起了水桶腰。接着,他看见了一个个女真姑娘进入场内,随着鼓点翩翩起舞起来。

  气氛立刻为之一变,外围的士兵们纷纷涌进,在姑娘们的周围跳起了热烈的民族舞蹈。他看着一个个被篝火映红了脸庞的欢快的姑娘小伙,几疑梦中,眼前的场面分明是盛世下的光景,哪像血战后的秋夜。

  灿烂的星空下,小伙们的舞姿粗犷、刚劲有力,姑娘们的动作活泼、婀娜多姿,场内充满了欢声笑语。他的思绪在浩瀚的穹庐游弋,深深感受到了这个民族的乐观与进取的精神,心情也被这如火如荼的氛围带动起来。他浑然忘我地站起身来,跛着个脚融进了人海中。每个人都陶醉在欢乐的海洋中,他笨拙地模仿着他们的动作,惹来了一阵善意的笑声,他索性狠狠扭了几下屁股,过了一把“蹦的”的瘾。

  他偶一抬头,看到了入口处神采飞扬的完颜楚月和立于一旁蠢蠢欲动的刺花。只见完颜楚月头戴貂皮小帽,身着乳色绣鹿紧身服,足穿鹿皮高统靴,披一件流光溢彩的云肩,衬着她白里透红地脸蛋,分外娇艳动人。他内心深处的某一点被触动了一下,她何时来了?

  不料,一个英挺伟岸地身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悦地一看,是那个白袍小将。他此刻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剑眉大眼,一张容长脸,身高足有1米八以上,头戴翻毛皮帽,身穿窄袖胡服,领和袖处露出一寸长短的皮毛,腰间佩剑,下穿白色套裤革靴,与完颜楚月站在一起,甚是般配。

  他一时冒出酸溜溜的感觉,他此刻方知自己的心并非沧桑不惑。完颜楚月也看见了他,朝他招招手,叫他过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过去,脚也不跛了,他可不想让人看轻,这个人当然是那白袍小将。

  完颜楚月笑眯眯的为俩人相互介绍:“表哥,这就是救过我的小奴才——明日百人长。明日,这是我们女真的大英雄达凯。”

  看到这个一向高傲的郡主一脸崇拜地娇立于她表哥身边,他的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原来人家只当他是个小奴才。他并没有露出如雷贯耳的景仰模样,因为他压根儿不知对方的大名,他只是感觉一米七四的自己站在高大的对方面前,更有矮人半截的感觉。

  “谢谢你救了表妹。”达凯微笑地从嘴里敷衍了一句,随即转头看向场内。他分明感到了对方丝毫没把他当作对手的倨傲,也冷冷地用女真语回了一句:“这是每一个男人都应该做的事。”

  “吓,明日,听说你今天打仗很英勇!”打扮得像个花蝴蝶似的刺花从旁边跳过来搭讪,一眨一眨地对他抛着媚眼,那意思很明显:“我俩多般配。”

  他心不在焉地同她说话,精神却集中在另一边的俩人身上。看到人家表兄妹亲密地交谈,他不尴不尬地傻站在边上,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这种隔了千年又仿佛是昨天的感觉,一下子涌上来,酒醉心不醉的他心里明白,这是在吃醋。

  他看到了达凯牵着完颜楚月的小手进入场地共舞起来,更加为自己不老的心而恼火,怎么把所有对自己不错的女孩都看作自己老婆似的,这个坏毛病到现在还改不了,二十八岁的他当然早已看透了自己。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把拉过刺花的手:“我俩跳舞去。”

  正有此意的刺花火辣辣地瞟了他一眼,身上的羊膻味飘过来,分明在说:“你这个小冤家!”

  他心中大叫受不了,知道她产生了误会,却报复性地故意不点破,硬着头皮带她进场。从中学时代就是舞林高手的他对舞蹈很有些天赋,很快就学得象模象样,但比较这些自幼好舞的女真人来说,还是差远了。他争强斗胜的少年心性突起,结合女真舞的特点,穿插进了一些后世交谊舞的花式。

  他拉着刺花的软手,一手推着她的水蛇腰,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旋转起来。刺花没想到他还会这些新奇的花样,又惊又喜,善舞的她很快掌握了其中的要领,俩人配合默契地共舞在篝火旁。周围的人群开始注意到他们这一对的精彩舞蹈,个个为之侧目,慢慢地将他俩围在了中间,不时地发出赞美声。

  刺花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女性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她紧紧地盯着这个跟自己“门当户对”的百人长,一对眼睛快要滴出水了。他眼前的世界在旋转,他的灵魂也在旋转,这场面多么的似曾相识……

  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孩从他最柔软的心扉处浮上来,深情地望着他,腮旁犹挂着珠泪。他的眼一花,湿了,恍恍然看到了自己向她发动攻击的一幕。

  大学的礼堂内,刚入学的同班男女学生各分成两列,一个对一个地面对面站着,这是一节入学必修课——交谊舞。老师一声令下,男同学开始走向对面的女同学,他飞快地走在了最前面,正对着他的女孩扭捏不安地等待着。他忽然变向,转向了他早已瞄好地另一个女孩,班上最小、也是最漂亮地一个。他迈出了个人的一小步,也迈出了人生的一大步。

  他天生是个不安分的家伙,事事出人意表,时时爱出风头,并以此自鸣得意。跳舞的规则被打破,在所有同学诧异的目光下,在她娇羞无助的眼神中,他绅士般地牵起了她的小手,在礼堂的中央旋转起来……于是开始了一段只属于他俩的故事。

  她的名字叫泪儿,不,她当然不叫泪儿,这只是后来他对她的昵称。因为据她自己说,在她认识他以前,几乎不知道哭是什么滋味,家里人宠着她,朋友们护着她,直到遇到他这个大坏蛋,只会欺负她,弄得她三天两头泪汪汪的,差不多一生的眼泪都为他流干了。他则一边偷笑一边叫屈:“太夸张了,你看我像贾宝玉吗?只因为你脸上长了一颗泪痣,我不过是它的替死鬼罢了。”

  她的左脸上确实有一个迷人的小痣,相书上也确实叫它泪痣,这样的说法多少减少了他对她的负疚之心。说到底,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女人只为自己一个人流泪,而女人的可爱倒有不少是她的眼泪带来的。

  他开始时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跟一个后来成为他死党的男同学打赌。结果他赌赢了,付出的代价是他最美好的初恋——一段刻骨铭心、轰轰烈烈的初恋。

  现在他回想起来,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那改变了他一生的一步后悔。不!他不后悔,虽然他很想后悔,虽然他有时候想,如果他知道以后的结局,而当天的事又可以再来一次的话,他会不会迈出那一步?但这世界的美好就是因为凡事只有一次,他惟有尽力地想从自己的字典里抠去这两个浸透了此生遗憾的字眼——后悔!他会为爱一个人而后悔吗?

  “哎!人家好累呀!”耳边忽然吐气如火,他从那一瞬间的恍惚中清醒过来,看到了自己正用桑巴舞的尾式揽住了仰面朝天的刺花,如漆似胶。一道冷冷的目光射过来,他看到了人群中绷着脸紧咬下唇的完颜楚月,不由慌乱地一松手。

  “哎呀!”刺花的撒娇声变作了惊呼,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刺花又羞又气地从地上爬起来,先狠狠地踢了他一脚,以泄心头之愤,然后才掩面而去,女真人爱憎分明的率性尽显。

  被踢的刚好是那只伤脚,他疼得龇牙咧嘴,抱脚直跳。看到这般好戏,四下里皆轰笑起来,他看到忽里赤促狭地冲他眨眼,意思是“羡慕”他艳福不浅。还有一个人跟刺花一样感同身受,那一脚也帮她解了恨,她就是完颜楚月。

  这个时时出人意表、不忘出洋相的家伙总是令她恼火,偏偏他总是歪打正着的英勇表现又让她找不到发作的借口。虽说他名义上仍是她的奴才,但她对他的感觉早已超越了主仆的界限。她一直有种直觉,在他的心中藏着某些无法想象的东西,而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她无法用语言道出,更无法对旁人道出,只时时带给她心驰神往的好奇。

  她分明感觉他一天天在进步,感觉他终有一天会摆脱她的控制,而她竟向往那一天的到来,似乎那一天的到来会带来不可预见的变化。多么奇怪的一个家伙,是她此前见过的汉人中从没有过的。自他出现以后,她的整个世界都受到了影响,虽然少女的矜持令她不想承认这一点,但刚才他与刺花的亲热举动却令她如芒刺在背,连对着她自小就崇拜的表兄都打不起精神,难道自己……不可能!她摇摇头,抛开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这厢的他讪讪地溜出人群,找个没人的角落小便去了,他用不惯营中的漆木马桶,总觉得那是女人的专利,总是让他联想起少年时每天早上看到的一道风景,那一连串的大姑娘小媳妇昂首挺胸、一本正经地端着马桶走向老式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宛若天桥上的模特。

  他最喜欢找个苍茫的田野,在空旷的天幕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在虫雀的啼鸣中,将来自大地的养料还给大地。

  “哗哗”地他打开了下面的水龙头,一面放水,一面想着那个丫头的眼神,高傲的郡主分明在吃伺女刺花的醋。一股热流冲击着他冰封已久的心田,那蛰伏数年的家伙正逐渐地苏醒,他知道,自己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了,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惧怕它的苏醒,更不敢面对它的苏醒,他深知,它就像传说中的魔鬼,被禁锢在魔咒封口的瓶子里太久了,一旦被释放出来,会产生巨大的能量,连自己都无法控制。

  他想起当年将它封住时的可笑想法:“我已经耗尽了你,你再也没有力气折磨老子了,再见,不,恐怕是没机会再见了!”

  他现在才知道,是否再见的权利不在自己的手上,也不在它的手上,而是在另一个人的手上。它就像一个充足了电的战神,破土而出,重新掌握了他的灵魂,驾驭着他,向着解除了它魔咒的那个人,义无返顾地前进。他别无选择,只觉浑身热血沸腾。

  “哗”地一桶冷水浇在了他的头上,随即听到几个少女的喳喳声遁去,大致的意思是这小子不是个东西,伤了刺花姐姐的心。原来是刺花的姐妹们帮她出气来了。

  他打了一个哆嗦,却不恼不火,倒有放下一个包袱的轻松,毕竟,他刚才利用了人家,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真好。经过了二十八个寒暑的他早已明白,他必须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付出代价,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他也明白,更不要去想谁欠谁的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谁欠谁的问题。或许他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得到什么,若是这样的话,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付出的太少,一是本不该付出的。

  他不知道别人怎样,但那句千古流传的老话在他身上特别灵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现在经常这样告诫自己,不要对那些老话嗤之以鼻,不管它们唯心还是唯物,单凭经过了千百年而流传下来的事实,就说明它们是被无数人的经历检验过的,存在就是真理。

  “咚咚”,鼓声一变,广场上传出了如雷的喝彩声,不知又换了什么节目了。他像被注入了新的活力,索性脱下了湿外套,只剩贴身的小衫,近一个月的军营生涯令他的小身板变魁梧了,孩童般地一蹦一跳向广场走去,脚伤已无大碍。

  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忽里赤等几个正兴奋地盯着场内,连比带划着。广场中央,两个赤膊大汉正在抱作一团,原来是摔角比赛,这可是尚武的女真人的传统习俗,听忽里赤提过的他兴致勃勃地看去。

  两个大汉快速地移动步伐,双手灵活地向对方抓抢。其中的黑脸大汉忽然抢得先机,一个大背,闪电般地将对方摔倒在地,欢声雷动,失败的大汉抱拳下场,又一个大汉跳进来。这个黑脸大汉甚是了得,双脚不停地勾、挑、撩,结合不同的手上把势,一连放倒了数人,赢得喝彩声不绝。

  他从忽里赤的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移剌古——中军大营里的一个百人长,他看着移剌古铁塔般地立于场内,威风凛凛,心想人家才是货真价实的百人长,自己一定要找机会结交结交。没有人再敢挑战,场面有些冷清,忽然一角传出一声郎笑:“好汉子,我来了!”

  全场的目光刷地投向那个方向,只见坐在郡主身边的一位高大的白衣俊少长身而起,纵入场内,顿时响起一阵兴奋的呐喊:“达凯!达凯!”

  他总算见见识到了完颜楚月这位表兄在女真人心目中的地位,连场内的移刺古也躬身相迎。他皱起了眉头,凭直觉,这是他情场上潜在的强大对手,而现在看来,他的哪方面都比不上人家,他后世追女孩的惯用招数,在这个靠实力取胜的古代也似乎派不上用场。

  他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凡是郡主亲兵营的人都没有参与欢呼,心中一动,故意试探道:“这位达凯好英武,跟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忽里赤撇了撇嘴道:“哼,只不过让他碰巧救了主上一次,被封为圣将军,这个花花太岁到处留情,如何配得上郡主?”

  他听明白了,这个达凯大概是在追求完颜楚月,偏又品行不端,所以郡主营上下不喜他。说话间,达凯已和移刺古扭打起来。达凯并不像忽里赤口中那般不济,倒有几分真功夫,虽气力不如移刺古,却善用巧劲,战术多变,竟和移刺古斗个旗鼓相当,谁也奈何不了谁。

  忽然,入口处的人群骚动起来,他看到了两列手举火把的铜甲武士排众走出,中间一位虎背熊腰、豹眼卷须的威武大将军大踏步进入场内,眉宇间充满了不怒而威的气概。

  他立刻猜到了他是谁,本部大金国南下兵团的统帅——挞懒亲王。他终于见到了完颜楚月的父亲,只是有些奇怪他怎生出这么娇俏动人的女儿。

  只见挞懒哈哈大笑着分开了兀自缠斗的两人,一手携一个走到长桌前,举起一大碗米酒,转向全场,锋利的目光扫了一圈。所有人齐刷刷起立,鸦雀无声地瞩目着自己的主帅。

  挞懒声若洪钟:“若我大金国的武士个个如这两位英雄一样,何愁南人不灭?来,为我们的英雄干杯!”

  众人齐声一喊,皆端起米酒一干而尽,犒赏大会变成了动员大会……

  他一挥手,身后的兵士踏过白茫茫的雪地,向银装素裹的楚州城冲去。

  几个月下来,他已由一个恐惧战争的新丁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古代战士,彻底地融入这北族的军队之中,忘了自己的来历,忘了自己的民族。唯一困扰他的,是这战场上的情况,跟他的情场一样,毫无进展,停滞不前。

  自从完颜楚月的表哥来了以后,她便很少来找他了,只是偶尔在操练时指导他的刀法。他仿佛回到了渴望一切却无法得到的少年时光,血管里充斥着无处发泄的激情,这种久违的感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兴奋。他深信,他想要的东西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只有时间这个家伙阻挡着自己。

  “轰!轰!”攻城车碾过结着厚冰的护城河,向城墙撞去,在连绵不断的冬季攻势中,坚固的楚州城已遍体鳞伤,或大或小的裂口处塞满了两军的尸体。

  他浑身浴血,格开了一枝标枪,并躲开一块巨石,跳至攻城车后,向着不远处另一支百人队的首领打起了手势。手持一面铁盾牌的移刺古会意地回了个手势,指挥手下发起了冲锋。经过数次的并肩作战,他和移刺古已结成了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好友。

  他取自后世的战争经验而特别设立的狙击队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忽里赤的辅佐下,将所属百人队的伤亡降到了最低点,他的“活着去战斗”的口号深入军心,更大大提高了他手下兵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两支百人队集中在东门城墙的一处大裂口,配合默契地轮番发起冲锋。

  今日之战分外惨烈,若不是仗着护身甲和那奇异的感应,他又死了一回了。在相互的掩护与支持下,这两支百人队终于撕开了宋军的防守,登上了该处城头,移刺古和他先后杀上来,胜利会合,俩人对击了一掌,指挥两队的士兵筑起壕垒,一面防御一面试图扩大城头阵地。当然,他也不认为这两支百人队会对整个战局产生多大的影响,宋军仅在东门一处就要防守二十余个进攻点,兵力的调配竟游刃有余,守将的指挥端地令人佩服。

  毕竟孤木难支,在其余攻城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两支百人队无力扩大战果,在守军的强烈反攻下退下了刚刚占领的城头。

  但大金国的旗帜毕竟曾飘扬在楚州的上方,这是金军数月攻城的第一次,而且这两支百人队付出的伤亡代价远远少于其他攻城队。是役,移刺古、明日的声威响彻大营。

  挞懒颁布嘉奖令,封俩人为银牌百人长,可到帅帐听令。

  当晚的嘉奖宴会上,完颜楚月牵着他的手,得意洋洋向各位大将幕僚介绍这个得力的手下。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看到坐在一旁的达凯微妒的眼神,忍不住心花怒放,这可是他在看不见硝烟的情场暗斗中第一次占上风。

  一个个介绍过来,轮到了一位文官打扮的中年男人,只见他身材瘦长,白面细须,举止温文尔雅,大异于粗犷的北人。他不由大有好感,便听到完颜楚月笑嘻嘻地用汉语介绍:“明日,你们多亲近亲近,这位执事可是你同族哩。”

  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警匪片《暗战》注定要在香港电影殿堂占一席之地,谱写香港黑帮史诗片的《无间道》的灵感可能就来源于这部电影,什么是兵、什么是贼?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在《暗战》里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其实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尤其在这样的二十一世纪,当英雄与恶魔、正义与邪恶的衡量标准越来越复杂的时候,人性的暗战可能才刚刚开始!

  《过年》是大陆第一部真正意义的贺岁片,绝非后来冯小刚的闹剧可以比较,那是真正贴近老百姓生活又好看的电影,色色的光头葛优、吃啥啥不剩的小眼梁天……再看现在的贺岁片,离老百姓正越来越远,现在孩子们的过年意识也越来越淡薄,可是中国人不应该也不可能忘却那几千年延续下来的过年情结: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一家老少的笑脸——这才是最中国的节日,好好的叫甚么春节呢?

  上回序中提到的《兵临城下》,明日当初到处寻它的碟片,因为听说它可比《拯救大兵瑞恩》,看完后跟《大兵》没法比,但开始的那一段反击德军的大场面还是震撼了一下明日,战争是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甚至你不死于敌人之手就要死于自己人之手,明日相信它的真实性,只希望我们的子孙不要重演这一幕,即便有一天人类非要这么做,明日希望是为了人类的存亡而这样做!

  《大宋》写的是虚拟的历史,但明日力求写出真实的人性、写出那个时代的真实背景,即便深受香港电影文化和好莱坞电影文化的双重熏陶,但明日骨子里的中国髓不会改变,这一回还是叫《过年》吧。

  



  

  碳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人书,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巨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绕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二十五岁,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老婆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在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女真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三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十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好汉子?”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好汉!”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七、八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大英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

  言下之意,也不看好他。听得满不是滋味的他磨磨蹭蹭脱甲解刀,盘算着如何对付这个女真高手,在这非拼生死的比试中,护身甲起不了作用,奇异的感应也不会出现,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倚仗。这时,移刺古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以静制动。”

  跟达凯交过手的移刺古这句话可谓雪中送炭,他感激涕零地看了移刺古一眼,又狠狠地白了在一旁等着看热闹的完颜楚月:“女人都这么现实,哪个时代都一样。哼!老子作了狗,你这做主人的也不光彩。”

  他打起精神走进场内,达凯故作高姿态地一抱拳:“明日先请”

  这女真的摔角以蒙古的跤法为主,但并不限制拳打脚踢,规则更接近后世的自由搏击,无论用何方法,只要打倒对方就算赢。

  他打量着高出自己一头的达凯,其身未动,已有一种压迫感袭过来,心一横:“先动手就先动手,老子怕你怎的?”

  气势已弱的他为了振作信心,惟有先发制人,右脚跟狠狠跺地,发力冲前,“呼”地一个直拳打过去,将移刺古“以静制动”的忠告忘在了脑后。

  达凯轻笑一声,侧身一让,单腿巧妙地一绊,他便一个踉跄,摔了出去,只看着地面扑向自己。

  他手舞足蹈地四肢着地,落在了地毯上,还惯性地向前爬了几步,方才停住,总算没趴下,这下好,没学狗叫,先学狗爬了。

  众军僚一起笑将起来,两下的实力高低立判,赌酒押他的一方一个个看得摇头,皆做好了罚酒的准备。

  他小脸胀红地爬起来,第一个照面就差点栽了,而且摔得如此难看,愈多人前心理素质就愈好的他并不为此感到丢人,他的脸红是忿不过完颜楚月对她表哥追星族般的喝彩,他不甘心地大吼一声,再次扑向达凯。

  他右手拟个刀式,惟有如此方能使出他糅合了在完颜楚月的刀法和沙场实战练就的连环踢。他大腿带小腿,力贯于脚,拧腰、掉臀,换脚,一个前踢再接一个后踢,一气呵成地攻向达凯下盘。

  这一脚呼呼生风,真有几分威势,换了对方是两军阵前的敌兵,早已被撂倒在地,只需补上一刀便了结了。偏偏与他对阵的不是个普通一兵,而是女真年轻一代的骄傲。

  达凯这次不闪不避,已先一步站在了他的落脚点,仗着身高臂长的优势,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拳反迎向他的面门,以刚对刚,比的是速度、劲力和反应。

  这就是女真人大异中原武学的招数,不求繁琐漂亮,但求简单实用,来自代代在白山黑水之间狩熊猎虎的经验。完颜楚月对他授艺时曾提及,他也曾跟部下切磋过,并不以为然,今日才算正经领教,碰到了真正高手,方知山各有高,对猛兽都有效的招数,更遑论对敌了

  进攻的节奏被打乱,他眼见得这一脚虽能堪堪踢到对方,但达凯的拳头也将落在自己脸上,不打掉几颗门牙才怪,这样的代价当然不值得,他头一偏,双手架去。

  侧旁的移刺古看得皱眉不已,弱者先行出击极易暴露其弱点,个小势薄的他正面对撼高大灵活的达凯,已属不智,而顺着对手而变招,更陷己于被动,乃有输无赢了。

  达凯得势不饶人,化拳为爪,抓住了他的衣领,他暗呼不妙,女真人都有一手好跤术,他怎会忘记达凯和移刺古跤来跤往的精彩一赛。

  他恶狠狠地抬膝顶向达凯的小腹,以摆脱对方抓把,若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一定会用上女子防身术的阴招。

  达凯脚拳眼相随,一膝挡住,另一脚迅速绊上来。他心想完了,眼前浮现出自己被摔得四仰八叉的情景,全身的肌肉立刻失去了张力。

  达凯这一脚却没有绊下去,贴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想输,没这等便宜!”

  俩人在瞬间打了个照面,旋即分开。在座的像完颜楚月、移刺古这般的行家皆看出明日已输了一招,只奇怪达凯为什么收脚。他当然明白达凯的心理,猫吃老鼠之前总要耍个够。

  场内的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双方谈不上什么交往,甚至稍微深入的话题都没进行过,除了方才的一番辩驳;却又十分熟悉对方,因为完颜楚月常在一方的跟前谈及另一方,彼此早已直觉地感到,在以完颜楚月为目标的情场上,他正越来越成为足以威胁达凯地位的对手。

  而这一场比试,或许只是两人暗战的正式开始,此战——不可避免。完颜楚月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场内的两人,表情颇为复杂,似乎感觉些什么了。

  移刺古在身后大声地咳嗽着,提示他的金玉良言,他苦笑着,以静制动,他怎会忘记兄弟的忠告,可谈何容易?仅交手两三个回合,他就知自己远不是达凯的对手,不在同一个级别上的对决,似乎只有祭起臭丫头师父的“逃”字诀了。

  明白了技不如人,他的心情倒平静下来,省起了自己刚扛上肩膀的伟大重任。他斜了一眼坐在另一面的秦执事,虽然后世的经验告诉他“看人不看脸”,但那家伙道貌岸然地盘坐在醉醺醺的女真军僚中间,全无一丝奸样,若不是自己来自明日的世界,大概怎么看不出眼前的白面文人竟会是后来那个弄权卖国的大汉奸。

  为自己找到台阶的他更没什么压力,大不了学狗叫,反正丢脸事小,杀大汉奸事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子要多多保重自己。

  “咚咚”的鼓声不合时宜地敲起来,也敲在了他的心上,他额头冒出了汗珠,怎么打,摆明了是自取其辱。还是只要输得不太难看就行了,再不济也要从对方身上捞点本回来。他这般想着,心里到底是一万个不愿意,自从到了这个时代,这样的尴尬处境就一直跟随着他,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只有如此宽解自己了。

  抱着这般念头,他索性放开手脚,第三次扑向达凯,且来个只攻不守。这种打法在双方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可出奇制胜,但双方差距太大时,却是徒劳无功。

  达凯大鹰般围着他闪、挪、腾、移,位置飘忽不定,举手投足,步步制住他的先机。他就像一头困兽一般,咻咻然突不出达凯的圈子,只觉眼前到处是对手的身影,他手忙脚乱,再无章法可言。

  对方明明每次均可得手,却又留有一线破绽,让他屡屡反出。饶是如此,他已是满头大汗,后面的小辫子也散开了,情形相当狼狈。众军僚一个个看得大眼瞪小眼,明明几招就可见分晓的比试,场上却打的甚是热闹,渐渐地,大伙儿都看明白了,圣将军是故意留有余地,戏耍这个百人长开心呢,比武变成了游戏,满帐文武看戏般地嬉笑起来。

  本在大呼小叫的完颜楚月渐渐不吱声了,她的小蛮靴在地上顿着。真是奇怪,她明明赌他输,自己教出的徒弟当然知其实力,却又不想看到他如此不堪一击,两下真是矛盾。而现在达凯做的实在过分,她竟巴望他再显出人意表的本事,挫挫表哥的威风。

  他衣衫不整,疲于奔命,也明白达凯将自己当猴耍,在上气不接下气中,心内的三味真火一点一点地燃烧汇聚,那幼时不服输的脾性从圆滑的成年意识里破茧而出:老子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焉能忍受如此折辱?

  他忽然一个怪异的肢体扭曲,以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从达凯的圈中翻出来,却是他跳霹雳舞时的一个高难动作,在此刻行云流水般使出,成为绝妙的一招。

  这些前辈的古人如何见过这后世的舞蹈动作?满帐堪称行家的武将皆颔首不已,这是他目前唯一算是亮点的表现。

  完颜楚月脱口而出地大声叫好起来,她清脆悦耳的声音立时打破了场上两人平衡的心境,更微妙地影响了这场比试的进程,这是当局的三人谁都没想到的,只有一个局外人嗅出了味道,他就是秦桧。

  成功地挣脱了达凯的掌握,又得到了臭丫头的意外鼓励,他的信心大增,投机了女真人不在背后袭击的习惯,借慢慢转身的空儿拼命调息,当他立定原地,已是气闲神定,以静制动的意念在胸中默然涌出。

  他嘴角闪过自信的一撇,用无畏的目光盯着对面的达凯,老子来自思维、知识均远超尔等的时代,怎的也配跟你斗上一斗。

  绝非浪得虚名的达凯一改方才的轻视之态,以看到一个真正武者的目光,一脸凝重地上下打量着他:这个从海岛上蹦出的汉人小子真有表妹说的那般不可测?

  在达凯的目光倒映中,他那粗糙的皮肤,大大的弯钩鼻子,胡子拉碴的方下巴,皆已跟北人无异,惟有本是英挺的眉眼间透着南人特有的狡猾,再就是个头矮了点,虽然他尽力挺得笔直。

  这是达凯第一次正视他,他应感到自豪,因为他终于被这眼高于顶的女真少年英雄视为对手了。

  他用耗力过度而变沙哑的嗓子,以靠近他俩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挑衅:“圣将军,我想听你的狗叫哩!”

  达凯神色一变,眼中寒光射出。他不得不出此激将法,因为他经不起鏖战了,而达凯从东北的苦寒环境和无数的战斗中锻炼的强壮体魄,似乎再打个一天一夜也不成问题,女真人的体质都这么好,这大概是金军所向披靡的因素之一。

  “果然有种!看脚!”不自量力的人总是惹人愤,尤其是血管里流着火爆因子的北国人,达凯被激起了怒火,更有恼表妹易帜的心理作祟,发起了第一次的主动进攻,他身形一闪而出,脚似鞭梢横扫过来,再没有任何保留。

  他目光炯炯地盯着对方志在必得的一脚,空前强大的斗志汹涌而出。蓦地,那只有在生死关头才出现的奇异感应出现了,他心中一动,隐隐感觉到了一些什么,却无暇思索,极速之间,在那一圈冷一圈热的波流中捕捉到达凯脚法中的破绽。

  有如水落石出般的,另一种更奇异的感应出现了,他的脑海里在同一时间里出现了无数空间的运动画面,简直无法用语言描绘的情形,然后飞快定格在其中的一幅上。他尚无察觉便融入了那幅画面,化作了那个人,就这么腾空而起,他仿佛灵魂出窍般地看到自己的身体与《黑客帝国》中的女主角合二为一,一个慢镜头的三百六十度大回旋踢腿,后发先至,在达凯的脚到达自己之前,正中达凯的面颊。

  场面急转直下,达凯嘴里喷出一团血花,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事就翻滚倒地,晕了过去。而他的心口一阵呕吐般的难受,大脑的血液仿佛供应不上,他皱起眉头,摇摇晃晃地也倒下了。

  全场人都惊呆了,只看到忽然变了个人似的百人长,以谁也看不清的动作将神勇的圣将军踢倒在地,脑筋一时都没转过弯来。

  只有完颜楚月反应最快,她忽地站起身,冲进场内。这是已经懵懵懂懂的他看到的最后情景,他最后的潜意识里滑过这样的悬念,完颜楚月是冲向自己还是冲向达凯……

  冷,寒冷,彻入骨髓的寒冷!这是他恢复思维后的第一意识。

  他本能地想缩成一团,却发现四肢仿佛不存在似的,然后他拼命地去睁开双眼,但不知道自己是否睁开了双眼,因为他的眼前是黑暗,无以复加的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这是什么地方?”他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一切,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接下来他知道了自己的眼睛是开的,因为他看到了黑暗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红点,火红的红点,至红至纯的红点。

  他仿佛重获光明的盲人,用无比崇敬的目光注视着那个红点。忽然,红点发出耀眼之极的光芒,划破了黑暗,然后,整个世界都亮了。他像初生婴儿般地看着这个红通通的世界,这是一个单纯的无边无垠的混沌世界,那个变亮的红点挂在世界的正中央。

  从空间的视角上,那个红点仿佛离自己远得不能再远;在心灵的距离上,它又离自己近得不能再近,如此的语言只描绘出其万分之一。

  倏地,那个红点迅速地膨胀,爆开,炫光四射,蘑菇云般地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散开,那炫光吞没了所到之处的一切,以三维立体之外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本能地伸手挡住双眼,才发现自己有了手的感觉。然后,他感到了炽热,穿透身体每一个细胞的炽热,熔去一切万物的炽热,他看到了遮在眼前的手化为骨骼、化为虚无,他吓得惨叫一声,顿时醒来。

  几张熟悉的面孔全都露出喜悦的笑容:“百人长醒了,百人长醒了!”

  他记起了之前的事,秦桧、达凯、比武、晕倒。看着从帐外透入的几缕阳光、火盆里燃尽的石炭和满脸疲容的部下们,他问的第一句话是:“我怎么了?”

  忽里赤如释重负地拍额庆道:“百人长,小的们担心死了,你那日与达凯一番剧斗,先后晕倒,一直睡到现在才醒来。”

  “哪里是剧斗,该是老子被人家耍弄才对。”他心中苦笑,旋即看到床前案上摆着一盘黄灿灿的点心,一个个小方块叠成大方块,竟是从未见过的。

  自他来到这时代,吃的东西要么是大块鱼肉、要么是小米面和水,全是粗线条的北方食物,从没见过如此精致的东西,肚中的饥饿感袭上来,不客气地拿起来就吃,粘粘的很香,像极了后世的萨其玛,只是没放糖,他嘴里忙活着,含糊不清地问了第二句话:“我躺了几天了?”

  后面一个陌生的小兵上前答道:“大人躺了有九天了,十人长昼夜守在床前,几乎没合过眼哩。”

  这小兵一口东北话说得十分溜,显然不是女真族人,他知道女真军队里有个汉营,大部分是来自东北的汉人,地域的属性使他们依附女真是理所当然的。但亲兵营一惯是女真的嫡系,绝少让汉兵加入的,他这个百人长已是特例。

  “我晕了这么久了?”他停住嘴,瞪着陌生小兵,问忽里赤:“这小子是谁?”

  忽里赤答道:“他叫李巨,是郡主专门从汉营抽来服伺百人长的。”

  他的心里一阵温暖,问了第四句:“郡主呢?”

  忽里赤答道:“应该在中央大营。”

  他心情一黯:“达凯就在那里,她一定去陪他了,不晓得这小子伤情怎样?但一定没自己这么糗,躺了九天。”

  忽里赤接下来的话又令他精神一振:“郡主每天都来探视百人长,连祭天大典时都没落下,这‘打糕穆丹条条’就是她从大典上带来的。”

  忽里赤的口气透着些许羡慕,他不知道什么祭天大典,但看来这劳什子“条条”是个稀罕玩意,他再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挥挥手:“你们分了吃吧。”

  几个部下欢天喜地地各拿了一块,俱躬身向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吃下去,只有那叫李巨的小兵没吃。他诧异地扬起眉毛,吃一块点心,犯得着如此郑重吗?他不知不觉模仿了完颜楚月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李巨看出了他的疑问,凑上前来道:“大人,您不晓得吗?跟咱汉人一样,大金也在正月里过年,不过不叫过年,叫祭天,由大金国教——萨满教主持施礼。这点心是祭天的供品,吃了有福的。大人,您晓得吗?您跟达凯大人的一战,可轰动哩,连达凯的师父——萨满教教尊大人都惊动呢。”

  “自己是出了风头,那有若神来的一脚,被那么多武将看到了,能不传出去?难怪达凯那么横,原来有这么强硬的后台。”他打量着相貌乖巧、口齿伶俐的李巨, “这小子倒是个人才,虽然感觉浮夸了点,但自己身边正缺少这样一个耳目。”

  “过年了?”他眯起了双眼,视线飘向了莫名的空处……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他睁开了双眼,这些天对龙的子孙来说,是一个一年一度的大日子——过年,对他来说,还具有双重的意义,二十四年前的大年初九,一个男孩诞生了,循环了两个本命年,长成了现在的他。

  他拿起准备好的鲜花,风度翩翩出了门,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火药味,呛人,但他喜欢,因为这曾是他童年的最大乐趣。

  在港城的另一边,一个女孩也懒洋洋地起了床,精心地打扮起自己。半个钟之后,女孩一脸幸福地偎着他出现在大街上,“嘀——嘀”,他的BP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没复机,街上人很少,来来去去,手里都提着年糕和糖葫芦。

  女孩是他半年前认识的,刚毕业的大专生,模样清纯,是他喜欢的类型。这一天,他的BP机、手机响个不停,都是祝贺他生日的,他渐渐不耐烦了,最后干脆关了手机。

  在咖啡